4月10日,公安部公布10项改革利民措施,包括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等。
6月1日起,小车驾驶证将实现“全国通考”和“一证通考”,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在全国任一地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记凭证。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还能申请变更一次考试地。
驾照全国一证通考
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港澳台居民可以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
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
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需要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申请变更一次考试地。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至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继续参加其他科目考试,已通过的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
10项改革利民措施详情
一、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二、实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
三、试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四、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
五、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
六、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
七、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
八、实行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
九、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
十、推行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
详细信息: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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