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依要求隔离人员隔离期间有工资吗
有工资
相关规定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外地返回深圳隔离规定
一、疫情发生地来深人员
请您记录来深的时间、车次(车牌、车票、航班号、座位号),并在抵深之日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站、单位或者入住的酒店等申报,需要对您实施14天的居家隔离或者集中隔离观察,请自觉接受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社康医生、社区民警的联合管理和服务。
二、其他地区来深人员
请您每日观察自己及家人的健康状况,自抵深之日起,一般需要观察14天。避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
如必需外出活动,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和其他人群聚集的室外公共场所请务必佩戴口罩。
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请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医。
前往医疗机构应当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您可以步行、自驾或者乘坐出租车前往。
确实病情危重的,可以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请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及周围人员中是否有类似病例,听从医务人员指引,并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提供详尽信息。
详细信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外地返回深圳隔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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