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受理2020年第一批利用外资奖励计划项目申请的通知。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深府〔2018〕1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升利用外资质量若干措施(修订版)的通知》(深府函〔2019〕63号)、《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等规定,支持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产,深圳商务局现开展2020年第一批利用外资奖励计划项目申报。
请2018年获得广东省利用外资奖励的企业对照《深圳市商务局2020年度第一批利用外资奖励计划项目申请指南》规定的资助方式、申报条件、申请材料、申报时间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进行申报,深圳商务局将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审计等工作。
深圳市2020年度第一批利用外资奖励计划项目申请指南
一、支持领域
支持外资企业在我市新设项目,鼓励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产。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深府〔2018〕1号);
(二)《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升利用外资质量的若干措施(修订版)》(深府〔2019〕63号)。
三、支持方式
利用外资奖励计划采用事后奖励方式。
四、支持方向和支持标准
(一)奖励外资新项目。
奖励条件:对2018年已获得广东省利用外资奖励,在深圳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不含外方股东贷款)超过5000万美元(含5000万美元)的新项目(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除外),予以配套奖励。
奖励标准:予以1:1配套,最高配套1亿元。
(二)鼓励外资增资扩产。
奖励条件:对2018年已获得广东省利用外资奖励,在深圳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不含外方股东贷款)超过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除外),予以配套奖励。
奖励标准:予以1:1配套,最高配套1亿元。
(三)受利用外资奖励资金年度预算控制,市商务局可按规定调整配套奖励比例和奖励金额。
五、申报条件
申请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获得2018年广东省利用外资奖励。
六、申报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商务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zj.commerce.sz.gov.cn/SFWWeb/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广东省利用外资奖励到账凭证;
(三)原广东省利用外资奖励申报表;
(四)申报单位批准文书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回执(如非自身原因无法提供,则提供其他登记注册文件或信息报送证明);
(五)由具备法定资质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的复印件;
(六)原广东省利用外资奖励申报承诺书;
(七)申报单位实际外资到资证明的复印件(任一即可):外汇主管部门业务登记凭证、银行入账业务回单、银行收汇客户回单、FDI入账登记表及其他由第三方出具的且法律认可的入资证明。
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会同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五份,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七、申请表格
本指南第六条所规定的申请书。
八、申请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商务局。
(二)受理时间和受理地点:
网络受理时间:2020年5月8日- 5月15日17时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5月11日-5 月22日17时
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填报,并向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三)咨询电话:88107076
九、申请决定机关
深圳市商务局。
十、办理流程
发布申请指南——网上申报——网上审核通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审核申报材料——制定奖励计划--网络社会公示——企业办理拨款手续——拨付资金。
十一、办理时限
根据申请指南公布日期受理。
十二、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无。
有效期限:无。
十三、证件的法律效力
无。
十四、收费
无。
十五、年审或年检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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