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深圳市知识产权培训课程资助项目和知识产权意识提升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年知识产权培训课程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时间
2020年5月21日起至2020年6月3日截止。
二、网上申报受理网址
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入口见文末提示)进行注册
登录后选择办理情形:实施知识产权培训课程项目资助申报,阅读并勾选同意《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条款》内容,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或者从广东省政务网登陆后,在切换区域和部门选择深圳市以及市场监督管理局,点击公共服务并找到实施知识产权培训课程项目资助或直接搜索实施知识产权培训课程项目资助,选中后进入申报页面。
注意事项:请各申请人按要求在申报系统填写相关申报信息,提交附件证明材料,本次项目在线申报实行全流程、无纸化线上申报;申请人均应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注册账户进行申报,为确保信息准确和资金安全,所有申报单位和个人的注册账户应获得L3级别核验方可进行项目申报,请牢记用户名称及密码,以免影响项目申报。
三、资助内容
全市每年评选不超过30项,每项资助不超过20万元,资助总额不超过400万。
详细信息:深圳2020年知识产权培训课程资助标准
四、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属于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2.申请培训的主题应为国内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服务等方面相关内容,并形成培训课程实施方案(可提供多期并具有层次的培训课程实施方案)。
3.申请培训的授课老师为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专家库成员、国家知识产权领军人才或者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等。
4.申报说明
4.1 2020年知识产权培训课程资助项目分为限定主题及自选主题两种,具体参照2020年知识产权培训课程资助项目清单。
4.2培训层次
2020年知识产权培训课程资助项目申报按照培养的对象、培训内容及实施方案分为初级、中级及高级培训三个层次。
初级为限定主题,主要为新入职员工、研发人员等提供知识产权基础能力提升培训。
中级为限定主题及自选主题,主要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研发人员等提供知识产权政策解读、风险防范和能力提升等系列培训。
高级为限定主题及自选主题,主要为企业知识产权部门负责人、服务机构管理人员等提供国内外知识产权制度分析、知识产权战略布局等系列培训。
4.3培训要求
培训实际授课时间原则上每期不少于3小时,每期培训人数80人以上。
因授课老师时间安排或培训人数需做调整的,请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明确。
4.4以上项目资助标准,此资助项目每年定期集中申报,同一申请人申报该项目不超过2项。
五、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书;(即在系统上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信息)。
2.申请主体资格材料:
2.1企业无需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清晰公章。
2.2申请人己经发生变更,企业无需提供证明,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提供主管部门出具变更证明文件并加盖清晰公章;
2.3有委托代办机构办理知识产权培训课程资助项目应当提供申请人授权代办机构办理该项目申报的《申报项目委托情况申明》(参照系统上材料清单自检范本表格下载模版),同时提供代办机构具体办理项目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项目经办人社保卡正反面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费用明细表(明细表中要能清晰展示社保缴纳单位的全称),上述文件均需双方加盖清晰公章。
未委托代办机构办理知识产权培训课程资助项目,应当提供《申报项目委托情况申明》(参照系统上材料清单自检范本表格下载模版),同时提供项目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社保卡正反面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费用明细表(明细表中要能清晰展示社保缴纳单位的全称),上述文件均加盖申请人清晰公章。
2.4申请人类型为企业时应当进入人民法院公告网(https://rmfygg.court.gov.cn/),公告类型选择破产文书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为“没有找到符合条件的相关内容”进行全屏截图证明并加盖清晰公章。
2.5上述第2.1至2.4项,申报知识产权培训课程资助项目,申请主体资格材料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档内并上传至系统。
示例:企业委托代办机构办理,应当将申报项目委托情况申明、人民法院公告网截图、办理项目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社保卡正反面及社保缴纳费用明细表(明细表中要能清晰展示社保缴纳单位的全称),按上述顺序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档内。
示例:事业单位未委托代办机构办理,应当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有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申报项目委托情况申明、办理项目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社保卡正反面及社保缴纳费用明细表(明细表中要能清晰展示社保缴纳单位的全称),按上述顺序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档内。
文件应当以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命名,示例:“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培训课程资助项目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 课程设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置培训背景、目的、具体实施规划、任务目标、产生的预期效果及推动我市知识产权发展情况等,上述文件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档内,并以“课程设置方案”命名,统一提交系统。
4. 课程具体实施方案:包括课题、授课时长,培训对象、培训人数、预计经费支出等(参照系统上材料清单自检范本表格下载模版),上述文件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档内,并以“课程具体实施方案”命名,统一提交系统。
5. 培训师资的相关材料:授课老师为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专家库成员、国家知识产权领军人才或者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等人才资质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档内,存在多名授课老师应当提供列表及对应多份PDF格式文档证明文件,并形成ZIP格式文档,以“培训师资相关材料”命名ZIP格式文档,统一提交系统。
6.过往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活动的相关材料:过往知识产权培训活动证明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课件、照片、通知等证明文件,属于同一项目活动证明文件存放同一份文件夹内,以“知识产权培训活动”命名,并形成ZIP格式压缩文档提交至系统。
存在多次培训活动的,分别以活动名称命名,示例:“****活动”,将多份文件夹形成同一份ZIP格式压缩文档,以“知识产权培训活动及成果”命名,统一提交至系统。
7.其他佐证材料。
详细信息:2020年深圳知识产权培训课程资助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六、申报流程及审批程序
本项目的受理、评审、合同签订、项目验收、管理、资金拨付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按网站提示填写提交
需要获得L3级别核验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填报信息应真实,合法,准确,以免影响用户信用,要确保申请人以及银行开户名一致,否则资助申请无法通过审核并且不能办理领款,请勿随意申报。请谨记申请项目的帐户名与密码,丢失无法找回。
2.在申报系统中按要求逐项填写申报信息。
3.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初审,对于申请材料不完善,限期予以补正。需补正的,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按审核提示要求进行补正,并上传必要证明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补正则视为放弃知识产权培训课程项目资助申请。
4.申请项目经初审通过后,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按照《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深市监规〔2019〕5号)的规定,从知识产权专家库中抽选7位以上(含7人)单数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统一评审,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有关申请项目开展实地考察评价。
5.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提出专项资金资助或奖励项目方案,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根据公示结果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签订资助项目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开展资助资金拨付。
7.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明确项目任务、验收要求、完成时限、绩效目标等内容。项目单位应按要求完成相关合同任务,并配合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监察部门、审计部门和受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完成相关项目绩效自评、统计、监督、检查、审计工作及参加培训会议等活动。针对合同资助金额30万以上(含30万)的项目,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可按《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深市监规〔2019〕5号)的规定,从知识产权专家库中抽选5位以上(含5人)单数专家对项目开展验收评审,或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专业机构进行专项核验或审计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由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按合同要求督促项目承担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验收要求的,将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责任。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1.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申报指南要求的。
2.被列入市财政专项资金违规、失信信息名单的。
3.经查询深圳市信用网,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拒不执行生效的知识产权行政处理决定或者司法裁判的,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5.经查询人民法院公告网,发现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6.其申请项目已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6号)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同或类似资助的。
八、合规提示
1.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第三十四条规定:申请人应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请人利用虚假材料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骗取、套取、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或者违反其他财务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受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专业机构在审计或核验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与受资助单位串通作弊并出具相关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在申报系统中针对前述的合规性承诺,必须选择同意,否则无法申报。
九、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交申报后根据申报系统查询功能掌握审批状态,并及时关注系统的审批意见,本事项没有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的通知推送。
2.资助资金的发放时间将根据市财政预算的具体规划而定,届时将另行通知办理领款手续的通知,请按通知要求办理。
十、业务咨询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咨询电话:0755-83070173。申报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755-8191770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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