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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为完善我市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创新为老服务方式,加强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实现养老服务精准化,我局起草了《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立法的科学性,我局于2020年8月31日—2020年9月10日通过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了意见。现将收集到的有关意见建议及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众进行反馈。

深圳市民政局

2020年9月15日

采纳情况

序号

建议人或单位

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

1

辛某、易某(398042617@qq.com)

(1)建议将享受老年津贴的女职工年龄放宽至65岁;

(2)为贯彻全国“总工会”对困难职工要做到帮扶精准化的有关规定,是否可对这部分企业退休的老人从65岁开始每年一次性(最好是春节)给他们一定的补贴或叫送温暖慰问金(社区民政部门可以以户籍年龄和老人的工资流水作为补贴依据);

(3)老人发放津贴的年龄建议放宽到65岁。

部分采纳。针对建议(1)、(3),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和我市有关文件精神,高龄老人津贴是适度普惠型政策,以户籍和年龄作为发放依据,不考虑老年人的籍贯、性别、民族、职称、经济和生活状况等因素。与北京、上海、广州、重庆、成都、武汉、杭州、长沙、等其他国内城市相比,我市现行标准已处于全国前列,未来考虑进一步扩大发放对象。此外,生活有困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申请长者助餐补贴,申请并择高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助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建议(2)的内容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将在下一步政策制定和具体工作中充分吸收采纳。

2

李某(liyaqinliyaqin@163.com)

对《管理办法》中提出的高龄津贴全程网上发放的政策非常支持,建议把资格认证改为一年一次。

未采纳。高龄老人津贴是以户籍和年龄为依据,依申请、经审批后发放。为了便利老年人参与动态核验,《管理办法》设置了系统核验与老年人每半年主动验证两种方式。每月通过系统数据自动比对核验老年人领取资格,每半年通过老年人主动参与完成验证。与原有政策保持一致,且借助新技术提升审核效率和便民性。同时,设置了人工渠道,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线进行资格认证的老年人,如高龄独居老人,可通过到社区主动核验、预约社区工作人员上门核验等方式完成。

3

福田区梅林街道翰岭社区工作站(247232945@qq.com)

关于《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章高龄老人津贴申请中第第十四条享受高龄老人津贴的老年人应于每年5月和11月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i深圳”、智慧养老平台等,通过人脸识别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资格认证。提出以下维持每年1次验证的建议。

4

微博网友

海辰Andrew

《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与加拿大的“老年金”制度相比,更加简单明了。但高龄老人津贴在领取方式上还有需要完善之处,如征求意见稿中第十九条提到的因个人逾期申请、拒绝申领和未及时报备更新手机号码等原因导致未申请或未领取高龄老人津贴的,不予补发。

未采纳。《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高龄老人津贴的发放实行属地化管理,依申请、经审批后根据发放标准按月发放,并对申请流程、审批和发放流程做出了详细规定。一方面发放管理部门有审批责任,另一方面申请人也有相应的申请义务。第十九条规定提到的“逾期申请、拒绝申领和未及时报备更新手机号码等原因”属于个人原因导致的,不予补发。

5

网友苏某(民政在线)

希望高龄补贴发放到退休工资存折上,并且认证也和退休工资一并认证。

采纳。在此次服务改革的基础上,总结形成可推广的实施经验,适时扩大服务银行及网点范围,更加方便老年人。但深圳户籍老年人中还有一部分不是在深圳退休的,这部分符老年人未在深圳办理退休工资存折(或卡),但符合高龄老人津贴申领条件的亦可申领高龄老人津贴,因此政策亦需统筹考虑此部分老年人群体的申办需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了人社部门为高龄老人津贴审批业务提供支持,未来可借助数据共享,将养老保险领取状态作为高龄老人津贴发放与否的辅助核验手段。

6

网友宋某(民政在线)

建议与退休金一齐发。

部分采纳。深圳市属于移民城市,深圳户籍老年人中还有一部分不是在深圳退休的,这部分老年人未在深圳办理领取退休金,但符合高龄老人津贴申领条件的亦可申领高龄老人津贴,因此政策亦需统筹考虑此部分老年人群体的申办需求。退休金领取对象与高龄老人津贴的服务对象存在错位,退休金的领取条件、要求、流程与高龄老人津贴有本质区别,目前不亦简单归总。但在此次服务改革的基础上,会总结形成可推广的实施经验,适时扩大服务银行及网点范围,更加方便老年人。

7

黄某(2501438436@qq.com)

(1)第二章第十一条“老人未回复或回复非标准格式内容,视为未申请。”建议改为“老人7日内未回复或者回复非标准格式内容时,市政务短信平台再次向老人发送申请提示短信,老人仍未回复或回复非标准格式内容的,视为未申请。” “已年满70周岁但未申请高龄老人津贴的……”建议改为“已年满70周岁由于本人原因未申请高龄老人津贴的……”(2)第二章第十四条“享受高龄老人津贴的老年人应于每年5月和11月登录……”。改为“每年5月、11月市政务短信平台向享受高龄老人津贴的老年人发送短信,要求其于当月登录……”(3)参考有些地方给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老人津贴。作为先行示范区的深圳市,是否也可以考虑从年满65周岁开始发放高龄老人津贴,以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到深圳市政府的关爱。

部分采纳。针对建议(1),在户籍老年人年满70周岁前两个月,推送第一次申请提示短信时,未回复或回复非标准格式内容的老年人,市政务短信平台会再次推送申请提示短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的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等线上申请方式,适用于包括因本人原因在内的未申请情况。针对建议(2),市政务短信平台在每年5月和11月推送提示短信,提醒享受高龄老人津贴的老年人需进行资格认证。针对建议(3),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在2019年提标扩面后,处于全国前列,深圳市一直坚持“高标准、可持续”的原则在推动老年人相关福利待遇,未来会综合设计考虑各项福利制度。

8

娟娟(867663487@qq.com)

关于“i深圳”受理老人高龄津贴的业务,我想说两点:1.高龄津贴的申请,在“i深圳”这个系统上无法受理,没有申请表,没有告知书,如果在这个系统上受理,还非常的麻烦,只有通过一窗系统的受理才可以后台审批,一窗的工作人员还要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告诉申请人退件,重新在户籍地走一窗的系统受理,2.高龄津贴的终止发放,这个也是根本行不通的,没有人(申请人)会主动终止津贴的发放,而且社区负责民政的工作人员主动打电话给申请人或申请人的家属,他们都会说“没有啊,还活着,”真是搞得很尴尬。老人真正的生存认证在“i深圳”这个便民的系统上,并没有这个业务。

采纳。建议提到的内容是目前一窗系统的申请程序。《管理办法》推出后将适时在“i深圳”上推出受理高龄老人津贴业务的线上入口;针对终止发放业务,申请人或其家属主动申请停发高龄老人津贴只是途径之一,《管理办法》推出后每月将通过系统数据比对核实、每年资格认证等方式动态验证老年人的领取资格,更精准地发放补贴。

9

网友陈某(民政在线)

希望政府能够重视提高独生子女老人、独居老人的待遇!

采纳。深圳市目前建立了以高龄老人津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长者助餐补助、特困老人集中供养、敬老优待、老年人意外险等为主要内容的老年人福利保障体系,并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制度,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可以通过优先保障通道申请安排入住。此外,卫生健康部门发放退休独生子女父母津贴,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的退休独生子女父母(深圳户籍)可领取补助津贴。欢迎您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福利政策。下一步,按照“1336养老服务体系”的整体部署,将统筹推进、综合设计各项福利保障政策,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安全感与获得感。

10

网友陈某(民政在线)

希望进一步提高独生子女老年人待遇问题,这些老年人响应国家号召只生一个孩,步入老年后,子女忙于事业,没有更多时间照顾老人,这些老人工资不高,生活困难,又没有人照顾,晚年生活很难很难,望政府多出台一些政策,关爱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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