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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指南

市长质量奖是深圳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全市最高质量荣誉,授予在推动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管理和服务质量提升上成绩突出,具有显著的示范带动作用,对深圳质量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的组织、项目。奖项参评不收取任何费用。2020年市长质量奖现受理申报。

2020年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指南

一、申报时间和受理部门

(一)申报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3月12日。

(二)受理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奖项设置

市长质量奖为年度奖,分为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管理和服务六大类,总数不超过21名,其中:

1.经济类:只接受组织申报,设金奖、银奖和铜奖,金奖不超过2名、银奖不超过3名、铜奖不超过6名。

2.文化、社会、生态、管理和服务类(统称“非经济类”):接受组织和项目申报,设金奖和银奖,每个类别金奖、银奖各不超过1名。

3.特别贡献奖:市政府可根据需要另设市长质量奖特别贡献奖,不限定名额,不占年度奖项总指标。

获奖单位以深圳市人民政府名义表彰奖励,授予奖杯、证书和奖金。

三、奖励荣誉

市政府对金奖、银奖、铜奖获奖组织(项目)分别授予证书和称号,同时分别给予奖金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

但以下四种情形需注意:

1.财政全额拨款的获奖组织只授予证书和称号,不予奖金奖励;

2.获特别贡献奖的组织只授予证书和称号,不予奖金奖励;

3.获得市长质量奖金奖的组织,自获奖年度起 3 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再次获得该奖的,授予证书和称号,不授予奖金,不占当年奖项名额;

4.获得市长质量银奖、铜奖的组织,再次获得同一等次奖项的,授予证书和称号,不授予奖金,不占当年奖项名额。

详细信息:2020年深圳市市长质量奖奖项设置

四、申奖对象

市长质量奖接受组织和项目申报,申报主体需根据其业务范围和所属行业对应申报一种类别的组织或者项目奖。

1.经济类奖项只接受组织申报,主要面向企业和其他类型营利性组织;

2.文化、社会、生态、管理和服务类奖项接受组织和项目申报,主要面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和其他组织。

详细信息:2020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对象

五、申报条件

市长质量奖申请采取自愿申报或机构推荐的方式。申报主体都需要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近1年没有因违反行业政策法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不良记录,近3年没有安全生产较大及以上级别责任事故以及环保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1.组织奖申报

(1)设立时间: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3年以上。

(2)行业地位:具有突出的经营业绩或者社会贡献。其中,营利性组织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政策扶持行业的,居于行业领先地位;属于其他行业的,其上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位居市内同行业前列, 最近 3 年未发生亏损;非营利性组织社会贡献突出并获业务主管(指导)部门或登记管理部门推荐。

注意:按照《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规范》深市监规〔2019〕12 号文第十一章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经济类奖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中“居行业领先地位”,是指申报单位已纳入深圳市政府新兴产业统计监测企业名录库,或经相关权威机构证明其具有领先的行业地位,申报单位以文件形式提供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对其行业地位的证明的,需加盖公章,申报单位及证明机构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居市内同行业前列”是指上年度产值、利润、纳税等主要业绩指标之一处于本市同行业(含细分行业)前 20 位,此项证明由秘书处会同有关部门查证。

2.项目奖申报

申请主体为项目所有者,应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是申报项目的具体实施人、相关知识产权所有者。

(1)项目时间:项目应当建设完成并运行实施满 1 年以上,服务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

(2)项目价值:项目应具有先进性、创造性和示范性,有应用推广价值, 获得市级政府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推荐。

详细信息:2020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条件

、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市长质量奖申报采用全流程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入口见文末提示)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下列材料:

1.《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word电子版及加盖公章pdf扫描版各一份);

2.《自评报告》,对照《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编写。要求文字简练、凸显特色、内容完整,数据客观真实、注重比对,含图表不得超过3万字;

3.证实性材料,含相关资质、荣誉、绩效证明等。

详细信息:2020年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所需材料

七、评定程序

(一)评定程序

按照申报、资格审查、材料评审、集中答辩、现场核查(社会评价)、评委会审议、社会公示、市政府审定与表彰奖励的程序开展。

申报单位需配合事项包括:提交申报材料;材料评审入围单位参加集中答辩,候选单位配合现场核查。

(二)进度计划

资格审查2021年3月下旬;材料评审4月上中旬;集中答辩4月下旬;现场核查和社会评价5月上旬;评委会审议和公示5月下旬。

详细信息:2020年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评定程序

八、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须签署《承诺声明》随申报表一并提交。

(二)准确提供本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

(三)申报单位所属行业、规模按照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准确填写。

(四)空白申报表可从在线申报系统中下载。

九、联系方式

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委会秘书处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801室(邮编518040),联系人:姚一愿,83070055,传真:83070920,邮箱:yaoyy@mail.amr.sz.gov.cn。

十、公益培训

定于2021年1月初举办申奖培训,参加免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咨询与报名电话:83202711,83321785,传真:83320245,邮箱:sz-spemf@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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