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魅力深圳>>深圳城事>>社会资讯>>正文

深圳市融资担保企业2020年度年审详情

为加强我市融资担保行业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融资担保企业经营行为,促进融资担保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及四项配套制度(银保监发【2019】1号)、《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会、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人行、工商总局令2010年第3号)和《深圳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深府〔2011〕37号)等有关规定,即日起对本市融资担保企业开展年审工作。

深圳市融资担保企业2020年度年审详情

一、年审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本市融资担保企业和异地融资担保企业在深分支机构。

详细信息:深圳市融资担保企业2020年度年审对象

二、年审主要内容

(一)资金使用情况。融资担保公司资金包括资本金、准备金、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等,以及客户存入保证金。其中准备金及客户存入保证金应实行专户管理,保持高安全性和流动性,不得挪作他用。资本金使用管理应重视资本质量和资本充足性,不得抽逃、挪用注册资本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有资金投资,足额提取各项风险准备金。应设定明确的资金使用目标,制定完善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立相应风险控制机制,及时向有关各方披露资金使用信息。

(二)经营守法合规情况。各融资担保公司应严格按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依法合规开展业务。严禁违法揽存、骗贷、非法集资和非法发放高利贷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业务开展情况。各融资担保公司应建立较稳固的银担合作关系,充分利用银行授信,以融资担保为主业,按有关规定积极、稳妥开展各项业务。

(四)信息报送情况。各融资担保公司应严格依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按时填报公司业务信息、经营情况报告和财务数据。

详细信息:2020年度深圳市融资担保企业年度年审内容

三、应提交的年审材料

(一)《深圳市融资担保公司年审报告书(2020年度)》(点击下载)。

(二)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2020年度业务开展情况、经营亮点、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建议等。报告附2020年度担保业务明细表(含融资担保业务明细表和非融资担保业务明细表,其中融资担保业务明细表须由合作银行(分行及以上级别)盖章确认),须列明担保客户名称、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用(担保费、评估费、抵押登记费、手续费及其他)、保证金、合作银行等。

(三)具有法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的编制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有分支机构的,需包括企业本部、分公司分别及合并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附注中必须列明以下项目的明细资料,包括:

1.“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附注要列出其组成部分的明细往来单位(或个人)、经济内容、发生时间及金额;

2.“委托贷款”等附注要列明受托银行、借款单位(或个人)、期限、发生时间及金额;

3.“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等附注列明其组成部分的明细;

4.“客户存入保证金”和“准备金”存在形式,存入保证金专户账号。

5.为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担保(如有)。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信息披露指引》(银监发〔2010〕100号)等文件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及其附注发表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客户担保保证金专户2020年度流水对账单。

(五)《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六)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详细信息:深圳市融资担保企业2020年度年审所需提交材料清单

四、年审结论

(一)无违法违规行为,各项年审内容合格的,年审予以通过;

(二)有违规行为,情节较轻,要求其限期整改,或给予警告处分,年审结论为“暂缓通过”;

(三)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拒不参加年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展融资担保业务,不能通过年审,撤销其经营许可证。

五、年审步骤

(一)提交材料。各融资担保公司应在严格按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四项配套制度、《深圳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积极主动开展自审工作的基础上,按本通知要求填报材料,并确保内容客观真实。上述材料需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制作封面并附目录,一式一份,于2021年4月30日前递交至深圳市融资担保业协会(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8楼,联系电话:83570702)。

(二)材料审核。我局在对融资担保公司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对情况不明不实的,将要求融资担保公司提交补充材料或要求法定代表人说明有关情况。

六、年审工作要求

融资担保公司年审工作是落实《行政许可法》、强化融资性担保行业制度建设、实施有效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融资担保公司和相关单位思想高度重视,认真填报相关材料。各融资担保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客观真实、符合要求的年审材料。开展年审工作中,如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我局报告。

微信搜索或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公众号,回复关键词【融资担保企业年审】,获取深圳市融资担保企业2020年度年审最新消息

微信图片编辑_20210224173415.jpg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

qrcode_for_gh_04f6adc5f733_430

相关推荐

2021年深圳市“以旧换新”汽车购置奖励项目(第三批)申报指南

2021-07-15

2021年7月14日深圳新冠肺炎无新增病例(附疫情最新情况)

2021-07-15

截至2021年7月14日24时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2021-07-15

2021年7月13日深圳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无新增病例)

2021-07-14

截至7月13日24时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2021-07-14

深圳2021对外投资合作扶持计划境外展览支持经费申请指南

2021-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