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06〕149号),建立和完善我市民营及中小企业人才培训服务体系,提高我市民营及中小企业人才素质,现开展2021年民营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扶持计划产业紧缺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工作。
2021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扶持计划产业紧缺人才培训 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一、支持领域
支持实施《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年度计划》项目的各类产业紧缺人才培训机构,对我市2019-2020年度中小企业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进行补贴。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年9月1日修订)》;
2.《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三号)(2010年7月26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3.《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06〕149号);
4.《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13〕56号);
5.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经贸信息规〔2017〕8号)。
三、支持数量及资助方式
(一)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限制。
(二)资助方式:事后资助。专项审计审核确定培训项目承办机构的实际支出或参训人数,资助计划根据专项审计结果确定。按实际参与培训的企业人数及天数给予人才培训机构适当资助,具体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天最高不超过300元;民营和中小企业家培训以及我市培训资源无法满足,要到异地或海外进行的高端创新战略类的人才培训项目,按参与企业人次给予补贴,每人每次最高补贴额2万元。人才培训机构实施所委托的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实际发生的各类费用,主要包括专家讲师费(含授课费、交通食宿)、教材费、印刷费、培训组织宣传费、培训场地租金和经申请批准市外培训差旅费等费用。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为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事面向企业的专业人才培训业务两年以上的专业机构。
(二)项目单位有稳定的师资队伍、培训组织人员和市场渠道。
(三)项目单位为我市中小企业产业紧缺人才培训计划项目的承办机构。
(四)项目单位申请资助的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必须是已列入《关于下达深圳市2019年中小企业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深中小企业署字〔2019〕3号)《关于下达深圳市2019-2020年度中小企业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深中小企字〔2020〕75 号),以下统称为《培训项目计划通知》)、并已实施完成的培训项目。
(五)项目单位组织实施的培训项目严格按照《培训项目计划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对未严格按上述规定组织实施的培训项目,将酌减资助额度;经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资助。
详细信息:深圳2021年产业紧缺人才培训资助项目资助项目申请条件
五、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单位须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入口见文末提示)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营业执照。项目单位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可免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单位为非企业法人的,提交社团登记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或机关事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
(三)上年度纳税证明(直接到税务部门网站打印或出具)。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五)《培训项目计划通知》复印件。
(六)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材料(按培训项目提供如下材料)。
1.参加该培训项目的企业人员情况表(学员排列顺序与签到表相同);
2.参训学员签到表(复印件,原件留存五年);
3.学员满意度调查问卷(有评价意见、签名和联系电话)3-5份以上;
4.培训项目工作总结报告(项目内容及计划目标,包括计划达到的培训目标和培训的大概内容;项目实施情况及评估,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点及创新点、学员满意度调查情况与分析结果等;项目实施的组织与管理经验,包括培训项目策划、组织管理以及相关后续工作的经验总结;下一步培训工作改进方向及建议等);
5.带有培训背板(或横幅)及具体开班日期的培训现场照片2至3张;
6.举办培训班的通知;
7.主要培训教材(封面、内容3-5页);
8.培训项目实施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记账凭证、银行付款凭证、银行对帐单等(具体发票、付款凭证等材料无需验原件,留待现场考察和审计环节核对)。
以上材料均需按资金申报系统要求上传相关电子文档(PDF格式或WORD格式),提交纸质材料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按申请材料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
详细信息:深圳产业紧缺人才培训资助项目资助项目申请材料清单(2021年)
六、申请表格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表格。
七、申请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二)受理时间
1.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30日17:00(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30日17:00。
业务咨询:82979564、82975903。
技术支持:25331219、25331220。
(三)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受理窗口。
疫情期间,预审通过后,请提前3个工作日进行预约,并按照预约时段,错峰提交材料。(预约入口见文末提示)
八、申请决定机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九、办理流程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发布指南——申请单位网上申请——申请单位在市行政服务大厅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初审——拟定资助计划——社会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下达资助计划——申请单位提交拨付资金有关资料——拨付资助资金。
十、办理时限
180个工作日。
十一、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资助下达文件。
有效期限:申请单位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十二、证件的法律效力
申请单位凭批准文件获得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专项资金资助。
十三、收费
无。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
十五、注意事项
申请单位提交的财务、人员、资质等数据应真实有效,并与报送统计、税务部门相关数据一致,在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出现较大误差的,将列为“不诚信企业”,且三年内不得申报财政资助。
搜索或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项目资助】,获取2021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扶持计划产业紧缺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请入口及最新消息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