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根据《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办法》(深府规〔2020〕2 号)、《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文规〔2020〕3号),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申报工作。
详细信息:深圳2022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申报详情
2021年深圳市文化产业人才培训项目申报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办法》(深府规〔2020〕2号);
(二)《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文规〔2020〕3号);
(三)《深圳市文化和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文规〔2020〕2号)。
二、支持对象
本扶持计划资助对象是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文化产业生产和经营的文化企业、行业协会或研究机构(已在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注册提交企业基本信息,并经审核认定为文化产业经营单位)。
三、申报条件
(一)培训对象须为深圳文化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企业针对本单位员工开展的培训项目不在本资助范围内)。
(二)同一期培训累计学时不少于16学时,学员人数不少于30人。
(三)培训内容属文化产业(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
(四)培训费用开支标准符合《深圳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五)项目于2020年实施并已完成,且对深圳文化产业人才培养产生了积极作用。
四、资助范围和资助标准
资助范围:培训产生的各项直接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资助标准:每个申报单位可以申报不多于3个培训项目,资助总金额不超过培训费用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登录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入口见文末提示),点击“项目申报”,选择“网上申报”栏目中的“人才培训项目”,在线填报申报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报书纸质文件。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盖公章)。
(三)申报单位近三年度(2018—2020)会计报表的年度审计报告。
(四)申报单位近三年度(2018—2020)纳税证明(盖公章)。
(五)培训项目相关材料:
1、举办培训班的通知;
2、培训现场照片(5-6张,要求含活动现场、授课人及学员的清晰影像);
3、学员签到表(包括单位、职务与联系方式等);
4、培训日程安排(以半天为单位,列明培训地址、培训内容、授课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5、培训项目工作总结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培训项目总体情况,培训内容涉及的优秀案例或成功经验,今后培训工作方向;
6、培训项目费用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记账凭证、银行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等。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按A4纸型双面打印,编排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加盖公章(骑缝章)。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14日18:00。
初审结果发布时间:2021年6月4日前,由申报系统反馈审核结果信息。
(三)书面材料受理地点:通过初审的企业根据系统信息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按本指南第五项指引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咨询电话:88101064
七、决定机关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八、办理流程
网上申报——网上初审——提交书面材料——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财务审计——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会议审议——社会公示——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达资金计划——拨付资助经费。
九、办理时限
此项目为2022年储备项目,2021年完成评审,2022年拨付资金。
十、其他相关事项
(一)我局没有和任何中介机构合作,也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和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主体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三)申报企业在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审核、管理等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的,将按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列入专项资金失信名录或风险提示名单,向市相关财政资金管理部门予以通报:
1、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
2、拒不执行信息报告制度的;
3、违反规定多头申报财政资金资助的;
4、其他违反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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