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深圳市民政局、财政局印发《关于发布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提高后的保障标准
从2022年1月1日起:
1.深圳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3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65元。
2.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标准:从每人每月208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184元。
3.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从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从每人每月19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0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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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说明
1.《通知》扩大了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原本只有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300元才能申请低保,现在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365元就可以申请,经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综合评估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区级民政部门审定就可以享受低保待遇了。
2.2022年1月1日起至今,《通知》印发当月在册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按新旧标准的差额和实际批准月份补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6月30日前补发提标后新旧标准补差的金额,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以上所需资金按原资金渠道由各区(新区)财政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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