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布关于开通2020年度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申报的通知。
详细信息:2020深圳南山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第三批)申报详情
2020深圳南山区支持企业参加文博会各类补贴申请详情
一、“文博会”南山展区补贴
1、资助标准
对区政府组织企业参加深圳“文博会”的相关费用,包括组织宣传费用、场地租金、南山展区布展费等,按实际发生额度给予相应补贴。
2、申报条件及说明:
1)此项资助针对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参加深圳“文博会”的相关费用。
二、承办我区“文博会”分会场补贴
1、资助标准
对承办我区“文博会”分会场的单位,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获评为市优秀分会场的单位,按照深圳市奖励金额的50%予以配套奖励。
2、申报条件及说明:
1) 申报主体为“文博会”分会场的承办单位;
2) 可补贴的费用包括分会场周边环境整治费、场地费、布展费、宣传费(广告费、印刷费、材料费)、会务费(咨询服务费、策划费、翻译费、设备租赁费)。
3、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
1) 《“文博会”分会场补贴资助申请书》(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填写(入口见文末提示));
2) 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交新版“三证合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
4) 由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
5) 分会场及活动的照片、宣传材料、媒体报道等;
6) 分会场相关认定文件;
7) 分会场活动付款合同(协议)、发票、支付款项银行往来凭证;
8) 获评为市优秀分会场的,提供证书等相应证明材料(如有);
9)其它附件(如有)。
三、承办我区“文博会”配套文化活动补贴
1、资助标准
对承办我区“文博会”配套文化活动的单位,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
2、申报条件及说明:
1)申报主体为“文博会”配套文化活动的承办单位;
2)可补贴的费用包括场地费、布展费、宣传费(广告费、印刷费、材料费)、会务费(咨询服务费、策划费、翻译费、设备租赁费)。
3、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
1)《“文博会”配套文化活动补贴资助申请书》(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填写(入口见文末提示));
2)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交新版“三证合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
4)由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
5)活动的照片、会刊、宣传材料、媒体报道等;
6)配套文化活动相关认定文件;
7)配套文化活动付款合同/协议、发票、银行往来凭证;
8)其它附件(如有)。
操作规程
2020深圳南山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第三批)申报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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