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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深圳光明区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申报指引

根据《深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9〕11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定于2020年8月17日起启动我区2020年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备案申报工作,培养总名额600人

2020深圳光明区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申报指引

一、申报条件

申请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三)重视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已建立较完善的职工培训制度;

(四)具备与学徒培养目标相对应的企业导师、培训场地和实训设备。

详细信息:2020年深圳光明区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申报条件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9月4日下午17:00截止。

(二)培养计划申请:企业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入口见文末提示)进行用户注册,搜索点击“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与补贴申领 (申请列入学徒培养计划)”,进入申请页面,并根据要求填报和上传申请材料。

(三)受理: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有缺漏的告知企业补足材料后重新申请。

(四)评审:人力资源部门在申请截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对申请企业实施新型学徒制的基本条件,学徒培养计划的完备性、可行性、科学性等进行综合评审。

(五)结果公布:评审结果将于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公布。

详细信息:深圳光明区2020年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申报流程

三、学徒备案

(一)备案时间:列入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的企业应当在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2个月内进行备案;

(二)备案申请:企业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入口见文末提示),搜索点击“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与补贴申领 (学徒培训备案)”,进入申请页面,并根据要求填报和上传申请材料;

(三)备案结果:人力资源部门自备案材料申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到企业实地核查评估。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整改意见。

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当于20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并重新提交备案材料。人力资源部门将组织第二次核查评估,合格的予以备案,不合格的不予备案。

咨询电话:0755-21389055。

培养目录

深圳光明区2020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职业(工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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