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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宝安区星河荣御项目人才房配额结果公示及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

根据《关于面向宝安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定向配租人才住房的通告》,深圳市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已完成星河荣御项目一期认租申请受理及配额计算工作,现将合格企业名单以及配额结果予以公示,并就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进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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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宝安区星河荣御项目人才房配额结果公示及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

一、公示时间和方式

全区各街道辖区合格企业名单以及配额结果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baoan.gov.cn/jshej/)公示5个工作日。

配额表

全区各街道辖区企业人才住房配额表.xls

二、选房签约事项

根据《宝安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住房分配实施细则》第十八条,按照抽签方式将房源房号配置给企业。

选房签约时间将由房源运营管理单位另行通知。咨询电话:23216907。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宝安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一)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85901800,地址:宝安区宝城42区甲岸路17号区住房和建设局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二楼业务大厅。

(二)宝安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以个人名义投诉、举报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以单位名义投诉、举报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特别说明

(一)为提高配租效率,附件公示表中的认租企业因配额限制未中签,且有认租该项目其他符合条件房源意向的,可于当天向房源运营管理单位提出认租申请,按程序配租。

(二)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申请单位应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规定的程序确定具体入住人员。签订合同前需向深圳市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报备入住人名单。经核查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入住。

(三)承租单位应按照《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的规定使用配租住房,不按规定使用的,将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承租单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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