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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鹏新区面向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租房详情(2022年度第一批)

近日,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面向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2022年度第一批)。参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现启动大鹏新区2022年度第一批面向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本次认租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30日。

深圳大鹏新区面向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租房详情(2022年度第一批)

一、房源概况

本次供应房源共75套,其中坝光安置区西区房源34套、丰树苑房源30套、鹏安苑房源11套。

(一)坝光安置区西区。

1.基本情况。

该项目供应房源共34套,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丰树山路,户型均为一房一厅,建筑面积约为57㎡。

2.配租标准。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公布的所有房源。认租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3.相关费用。

(1)租金标准:初步评估租金标准暂定为14.47元/㎡·月。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的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上级部门审批为准。此外,租金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

(2)物业服务相关费用按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收费标准执行。该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二)丰树苑。

1.基本情况。

该项目供应房源30套,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丰树山路,户型均为单身公寓,建筑面积约为38㎡。

2.配租标准。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公布的所有房源。认租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3.相关费用。

(1)租金标准:初步评估租金标准暂定为15.83元/㎡·月。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的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上级部门审批为准。此外,租金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

(2)物业服务相关费用按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收费标准执行。该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三)鹏安苑。

1.基本情况。

该项目供应房源11套,位于大鹏新区大鹏街道迎宾路中国石化加油站旁,户型均为单身公寓,建筑面积约为36㎡。

2.配租标准。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公布的所有房源。认租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3.相关费用。

(1)租金标准:初步评估租金标准暂定为15.56元/㎡·月。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的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上级部门审批为准。此外,租金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

(2)物业服务相关费用按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收费标准执行。该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二、配租对象

2022年5月22日前(含当日)属于大鹏新区户籍,且同时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大鹏新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2022年5月23日及之后户籍从其他区迁入大鹏新区的在册轮候人,不接受此次认租申请。

三、配租规则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在上述各序位中,如在册轮候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在该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选房排位依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一)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和抚恤定补优抚对象;

(二)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

四、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1.网上认租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9:00至2022年5月30日18:00。2022年5月30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无意向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2.有意向且符合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认租条件的在册轮候人,请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页面(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点击页面的“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凭账号和密码登录轮候系统,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3.在册轮候申请人取得大鹏新区户籍的时点应为2022年5月22日前(含当日)。在册轮候人如轮候信息发生变更(如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等),应在2022年5月30日18:00前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提交信息变更申请,咨询电话:0755-88631666。

(二)看房事宜。

鉴于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时期,暂不安排现场看房,后续待认租审核公示后再另行通知。

(三)认租资格核查。

认租结束后,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

(四)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排名1-75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76-150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151位及以后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

上述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五)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五、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大鹏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以个人名义投诉、举报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以单位名义投诉、举报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政策咨询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22栋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755-28333561、0755-28336592。

投诉举报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22栋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投诉电话:0755-28333763。大鹏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83679045。

六、重要提示

(一)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中深圳市户籍在册轮候人具体名单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查看: 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

(二)认租人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所选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三)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四)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预分配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五)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选房签约结束后,如本批次项目仍有剩余房源,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视情况统筹调配使用。

(七)本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落户及办理居住证问题,请咨询大鹏新区教育部门及项目所属派出所意见。

(八)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时期,请各申请人在配租过程中主动配合相关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自觉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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