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魅力深圳>>各区资讯>>龙岗资讯>>正文

深圳龙岗区2022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公共住房定向配租详情

近日,深圳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2022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公共住房定向配租的通告。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深圳市龙岗区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更好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公共住房房源情况,现开展2022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公共住房定向配租工作。

深圳龙岗区2022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公共住房定向配租详情

一、房源概况

本次房源包括悦龙华府一期、悦龙华府二期、荷谷美苑、尚景经富园、中信龙盛广场、呈祥花园一期、坪馨苑等7个项目,共523套住房,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一)悦龙华府一期。位于宝龙街道清风大道与冬青路交叉口,共60套,均为一房(建筑面积约51㎡),基准租金:16.96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费:2.63元/平方米/月,

(二)悦龙华府二期。位于宝龙街道清风大道与冬青路交叉口,共48套,均为一房(建筑面积约51㎡),基准租金:17.13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费:2.63元/平方米/月。

(三)荷谷美苑。位于宝龙街道宝荷大道与积谷田路交会处,共计49套住房,其中一房18套(建筑面积29㎡),二房31套(建筑面积约52㎡)。基准租金:16.96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费:2.63元/平方米/月。

(四)尚景经富园。位于宝龙街道宝龙工业城宝龙七路,共计156套住房,其中单身公寓93套(建筑面积约33-39㎡),一房63套(建筑面积约49-61㎡)。基准租金:17.13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费:2.05元/平方米/月。

(五)中信龙盛广场。位于宝龙街道深汕路与爱龙路交会处,共计15套住房,均为二房(建筑面积约50㎡)。基准租金:15.96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费:3元/平方米/月。

(六)呈祥花园一期。位于坂田街道象角塘社区宝吉路与坂李路交界处,共计125套住房,其中单身公寓88套(建筑面积约36㎡),二房37套(建筑面积约53㎡)。基准租金:31.28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费:2.63元/平方米/月。

(七)坪馨苑。位于坪地街道丁山河路,共计70套住房,其中三房52套(建筑面积约83-88㎡),四房18套(建筑面积约127㎡)。基准租金:14.5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费:3.5元/平方米/月。

注:

1.上述项目的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以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出具的竣工测绘报告为准,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深圳市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的定价为准。专项维修资金为0.25(元/平方米/月)。

2.上述项目房源均为腾退收回再次供应住房,已具备入住条件,交付标准以现场确认为准。

3.上述公共住房项目周边学校(含幼儿园)学位均处于紧张状态,无法完全满足承租住户适龄儿童入读需求,具体情况以龙岗区教育局或承租小区周边学校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因上述公共住房为腾退房源,存在学位已被使用并被锁定的情况,如有适龄儿童入读需求,请充分知晓项目情况,结合家庭实际需求谨慎选择。

二、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注册地登记在龙岗区坂田街道、宝龙街道和坪地街道的先进制造业企业,点击查看企业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名单中的企业如注册地已迁出上述街道辖区的,不予受理其住房申请。本批次住房申请受理期间,注册登记地在上述街道,但未在名单中的先进制造业企业,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局、统计局等政府主管部门核准后将一并纳入本批次配租名单。

三、入住条件

各企业所承租的住房仅可安排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本企业在职员工居住:

(一)职工(含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承租任何形式公共住房,未享受购房优惠政策且未正在享受人才租房补贴;

(二)职工已与申请企业签订有效劳动合同,并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且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申请企业一致;

(三)职工(含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已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的,入住时应退出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

(四)无其他违反我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形。

四、配租原则及标准

(一)配租原则。

1.按照“职住平衡”原则,申请企业仅可申请其注册地所在街道的公共住房项目,申请数量大于供应数量的住房项目面向该项目所在街道的申请企业限额配租。

2.宝龙街道申请企业最多可选择两个拟配租项目,坂田、坪地街道申请企业仅可申请一个拟配租项目。我局将根据各企业申报量及审核后单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数量,结合本批次供应项目的房源数量,最终确定各单位可配租套数。

(二)配租标准。

1.一房(含单身公寓)房源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含单身人才)配租;已婚家庭(含单亲家庭)家庭人口数为2人及以上的可配租二房,家庭人口数为4人及以上的可配租三房,家庭人口数为5人及以上可配租所有户型。

2.符合上述配租标准的单身员工或家庭,可合租一套住房。

注: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父母、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可列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明的,计入家庭人口数;共同申请人不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未持有本市居住证明的,不计入家庭人口数。

五、配租流程

本次配租由申请企业统一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企业需指定住房专员负责具体事项。

(一)申请材料受理事项

1、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5月30日至6月8日(工

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

申请单位需在上述时间内委托住房专员到龙岗区城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提交申请材料(点击查看),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飞扬路天昊华庭西门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755-89986951。

注:根据疫情防控需求,避免人群集中,提交材料需提前电话预约。

所有进入大厅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及信息登记,并出示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显示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及社区暴发疫情地市旅居史。防疫措施将根据疫情变化进行实时调整。

2、系统填报时间:2022年5月30日9:00至6月10日18:00

已提交书面材料且初审合格的申请企业,区住房建设局将为其在申报系统(网址:https://zhzj.lg.gov.cn)开通账号。申请企业须在上述时间内,登录系统填报本单位的相关信息(点击查看),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或已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但未在申报系统填报信息的,视为放弃本次配租申请。

政策咨询电话:0755-28589938、0755-28589936(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二)资格核查

区住房建设局根据有关规定对申请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确定符合资格的企业名单、选房顺序及拟配租数量。

(三)信息公示

审核结果及配租相关信息将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建设局子网站(http://www.lg.gov.cn/bmzz/zjj/)公示5个工作日。

(四)选房方式

项目运营管理单位负责组织申请企业集中选房,具体选房地点、时间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合同签订

申请企业选定房源后,现场确定合同文本,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手续。公共住房租赁期限为3年,期满后承租单位仍有需求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符合届时条件的,可续租一次,续租租金标准以届时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配租结果公示

承租企业应将本单位配租公共住房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在本单位网站或者信息公告栏公示,并将公示情况和安排入住人员信息及时报区住房建设局备案。

六、基准租金及物业服务费标准

(一)租金缴交方式

租金缴交方式为一年一付。

(二)物业服务费及专项维修资金

物业服务费及专项维修资金按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收费标准执行,该费用由承租单位(或入住员工)自行承担。

七、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区住房建设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区住房建设局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406室,投诉举报电话:0755-28589856。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八、重要提示

(一)申请企业需诚信申报,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将根据我市住房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如我市、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定发生调整与本通告相冲突的,区住房建设局有权要求申请企业按调整后的最新规定执行。

(三)通告未尽事宜由区住房建设局负责解释。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

qrcode_for_gh_04f6adc5f733_430

相关推荐

深圳龙岗区2023年秋季公办学校转学插班申请指南

2023-07-05

深圳龙岗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2023-05-26

深圳龙岗区2023年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2023-05-26

2023年深圳龙岗区第二轮消费券领取攻略(时间+入口)

2023-04-20

2023年深圳龙岗区面向人才配售安居颢龙苑、安居玥龙苑项目住房详情

2023-04-12

深圳龙岗区2023年优秀毕业生生活补贴申报指南

2023-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