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深圳宝安区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即将启动,3月份开展民办学校第一批报名录取,4月份开展公办学校网上报名、民办学校志愿填报。
2019年宝安区民办学校招生对象
一、小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3、符合在我市就读条件的台港澳籍儿童
4、经区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二、初一招生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3、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符合在我市就读条件的台港澳籍儿童少年
4、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经区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详细信息:2019年深圳宝安区民办学校招生对象
分批次录取安排
一、第一批录取(开展时间:3-4月)
1、第一批录取的民办学校有10所(排名不分先后)
深圳市宝安外国语学校、深圳市宝安区翻身实验学校、深圳市桃源居中澳实验学校、深圳东方英文书院、深圳市宝安区中英公学、深圳市富源学校、深圳市明德外语实验学校、深圳市华一实验学校、深圳市宝安区为明双语实验学校、深圳市石岩公学。
第一批录取对象除满足“招生对象”的要求外,必须是在宝安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的学生。
家长在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第一批录取学校,学校咨询电话
2、报名时间:2019年3月25日-4月1日下午5:00。
3、报名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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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一批录取需提交材料
详细信息:2019年深圳宝安区民办学校学位申请所需材料,需要居住证
5、如民办学校需组织面谈,时间由各学校自定,请家长留意学校通知。录取后的学生将不得申报公办学校学位,不能参与后面批次的录取。未录取的学生可以参加4月份的公办学校报名。
二、第二批录取(开展时间:4-6月)
1、学生家长在公办报名系统中填报公办学校志愿和民办学校志愿。
2、公办学校录取工作完成后,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根据家长填报的民办志愿顺序,按照类别、积分从高到低,结合民办学校分流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3、第一次分流工作完成后,如部分民办学校还有空余学位,符合公办就读条件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到原申报第一志愿公办学校补征集民办学校志愿,各学区教育办组织进行第二次分流。
三、第三批录取(5-7月)
1、民办分流工作完成后仍有学位空余的民办学校,向区教育局申请第三批录取。
2、家长(含公办系统审核合格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未经审核的学生、其他学生)在民办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3、学校自主招生决定录取。
温馨提示
1、2019年秋季学期起,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收费实行新人新办法,将有较大调整,最终收费标准以市发改局正式批复为准。具体情况请向申请学校咨询。
2、如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录取人数,由学校确定面谈名单并通知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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