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初一学位申请政策
一、学位申请招生对象
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儿童、少年或享受深圳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不提供学位:
1、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校注册;
2、未按实际居住地申请学位;
3、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初中。
二、学位申请所需材料
注:学校只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一)深圳户籍的学生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学生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1)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必须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
(3)监护人与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军产房、集资房、单位宿舍或其它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
(二)非深圳户籍学生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学生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学生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有效深圳市劳动保障卡;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免提供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三)港澳台籍学生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学生的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证明。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学生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参照非深圳户籍学生申请入学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5、亲子关系证明材料:港澳籍学生申请学位,需提供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四)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三、学位申请时间表
1、网上预报名:4月29日-5月7日
2、志愿填报:5月8日-5月10日
3、初验报名信息:5月11日-5月13日
4、材料审核及复核:5月14日-6月11日,6月12日-6月21日
5、统筹学位:6月22日-7月1日
6、公布名单:7月2日
7、新生报到: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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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2019年深圳福田区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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