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初一学位申请政策
一、学位申请招生对象
初一招生对象为2019年6月小学毕业,其父母在盐田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盐田区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注: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申请初一学位。
详细信息:2019年深圳盐田区初一学位招生对象
二、学位申请所需材料
注:家长只需交验原件,无需提交复印件
(一)深圳户籍儿童
1、《盐田区2019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
3、住房证明材料:即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或《房屋租赁凭证》(在盐田区各街道房屋租赁办办理),或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集体宿舍和廉租房等)证明材料。租住无产权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信息》。
4、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及核对。
家长应在网上报名前(2019年4月23日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及核对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5、2019年春季就读小六在校生证明(市内就读六年级的无需提供)。
注:以上资料除4外,均需验原件。
(二)非深户儿童
1、《盐田区2019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
港澳籍适龄学童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以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其父母与学童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3、父母一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居住证发证时间须在2019年4月1日前。2020年及之后的秋季招生,需提供当年4月1日之前发证的居住证。若申请人父母有一方为深户,则无需提供居住证,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证。
4、住房证明材料:即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或《房屋租赁凭证》(在盐田区各街道房屋租赁办办理),或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集体宿舍和廉租房等)证明材料。租住无产权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信息》。
5、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
截至2019年4月1日,父母至少一方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申请仅需提供社保卡,但账户内必须有扣款记录,否则社保信息核验不通过。
6、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及核对。
家长应在网上报名前(2019年4月23日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及核对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注:以上资料除6外,均需验原件。
(三)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四)军人子女
从今年起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市教育局最新要求办理:请家长于4月30日前到盐田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备案地址为盐田区洪安路70号4楼405室,联系电话为25209118。备案材料包括:
1.《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2.《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
3.相关证明材料:
⑴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⑵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⑶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⑷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详细信息:2019年深圳盐田区初一学位申请所需材料
三、学位申请时间表
1、网上申请学位:4月23日至4月30日
2、学校初审申请资料:5月7日至10日,5月13日
3、学校公布预录取情况:5月15日
4、就读及免费资格审核:5月16日至6月11日
5、复核审核结果:6月20日至28日
6、公布录取名单:7月2日
7、新生注册:7月2日至5日
详细信息:2019年深圳盐田区初一学位申请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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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2019年深圳盐田区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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