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类型
根据学生在学区的户籍和住房情况,共划分为6个学位类型
第一类:龙华区户籍,学区内商品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内商品房,且产权份额≥51%,提供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下同)、祖屋(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股权证》、所在股份合作公司及社区居委会证明,下同)、安居型商品房(提供安居型住房合同或房产证,下同)。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内商品房、祖屋或保障性商品房。
第三类:龙华区户籍,学区内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租房且经过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下同)、公共租赁房、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下同)。
第四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内租房、公共租赁房、有其他类住房。
第五类:非深圳户籍,学区内商品房或安居型商品房。
第六类:非深圳户籍,学区内租房、公共租赁房、其他类住房。
积分入学办法
2019年深圳龙华区继续实行积分入学政策,积分办法按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圳户籍学生分别进行
1、深圳户籍学生积分办法:按照在学区内居住情况和加分项目积分
2、非深圳户籍学生积分办法:按照社保情况和加分项目积分
学位统筹办法
深圳户籍:
只填报学区内公办学校一个志愿。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未被所报公办学校录取,选择服从调剂且就读与免费资格合格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协调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其它学校;选择不服从调剂的深户学生由家长自行选择其它学校就读。
非深圳户籍:
第一志愿为学区内公办学校,第二志愿为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民办学校,第三志愿为全区范围内民办学校。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的非深户学生未被所报公办学校录取但服从调剂的,第二志愿根据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满为止,依次类推。
学位申请时间表
1、网上预报名:4月24日10:00-5月7日18:00
2、学校初审:5月7日-15日
3、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5月16日-6月12日
4、学位安排:6月13日-7月4日
5、公布新生名单:7月9日
6、新生注册:7月10日-12日
录取顺序和原则
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和“先类别后积分”的原则,按照学位类型1至6类依次录取,同一学位类型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被学校录取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分流,原学位类型不变。
共享学区范围学校学位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原学位类型不变。
关于特殊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
1、凡属今年小一、初一年级招生对象,经鉴定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符合在龙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可申报学区内学校。
2、经鉴定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龙华户籍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龙华区特教班”(地址:龙华区人民路与腾龙路交汇处-龙华区实验学校内,电话:28063281)或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000、89468807、89468815)申请学位。
3、2019年秋季新增特教班设在观澜中心小学。
温馨提示
1、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材料审验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如果由于填写错误导致审核不合格,进而导致无法安排学位,责任由家长自行承担。
2、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是接收学校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工具,请务必留意短信内容并积极配合。
3、2020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家长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主动到社区工作站或联系楼栋的网格管理员登记住房信息,申请学位住房材料地址与人口实际居住登记信息地址必须一致。2020年招生政策以当年公布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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