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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布第一批校园学习类APP白名单

2019年5月27日,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校园学习类APP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管理办法》)。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对广东省校园学习类APP进行了内容审查,现将第一批白名单(2019年6月1日-6月20日申报审查)予以公布。

广东省中小学校园学习类APP白名单

列入白名单的APP视同为全省均已备案

广东省教育厅组织力量统一审查,审查通过后将APP产品列入白名单。经广东省教育厅列入白名单的APP,视同为全省均已备案。对于广东省教育厅审查通过并列入白名单范围内的APP,各地市、县(市、区)、学校和机构可以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是否使用该产品,不需要市、县、学校逐级审查。

名单不定期更新、调整

经广东省教育厅审查通过并列入白名单的校园学习类APP,仅代表该校园学习类APP主办者在申报审查时提交的APP样品满足《管理办法》要求,不代表一劳永逸。广东省校园学习类APP实行动态监管,名单不定期更新、调整。

学习类APP应切实维护学生身心健康

校园学习类APP在后续运营过程中,应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家长是中小学生的监护人、监督孩子使用电子产品(手机APP等)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肩负起监护、管理责任,加强对孩子使用学习类APP等电子产品的引导、监督。各学习类APP主办者应严格遵照《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教育政策学习、遵循教育规律,切实维护学生身心健康。

未列入白名单的校园学习类APP不得推荐使用

自2019年9月1日起,凡未在广东省教育厅审查通过并列入白名单的校园学习类APP,各地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等单位不得要求或推荐给中小学生使用。对于违反《管理办法》规定,仍然推荐或组织使用未通过广东省教育厅审查列入白名单的学习类APP的,广东省教育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对其进行通报批评、约谈有关责任人,对违规行为进行重点督办。对于存在利益输送、收取APP主办者回扣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党纪国法给予严肃处理。

开发申报审查管理平台、微信小程序

广东省教育厅开发申报审查管理平台、微信小程序,统一发布企业申报、政策答疑、用户投诉等渠道,具体请关注广东省教育厅门户网站(首页/专题专栏/学习类APP专栏),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广东教育”(选择菜单栏-微专题-学习类APP)“广东现代教育”,进入“学习类APP”专栏获取各类申报、投诉渠道等信息。

详细信息:广东省第一批校园学习类APP白名单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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