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魅力深圳>>文化教育>>正文

2021年深圳各区学位申请居住登记信息核查政策汇总

2021年深圳各区学位申请居住登记信息核查政策汇总

宝安区

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及其他类特殊住房的时限要求: 

2022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须入学前一年的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

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

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例如,2022年秋季入学的,须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出证,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2022年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盐田区

根据政策,2020年盐田区深户可使用居住信息可以申请学位,需要开具《内地居民采集表》,2021年则是非深户也可以。

申请2021年学位,因租住无产权房屋而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的,应提供实地居住的《内地居民采集表》,首次录入时间应符合时限要求。 

2021年特殊情况: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非深户2021年秋季招生租房时间要求(《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首次录入时间)可放宽到2020年8月1日之前办理。如果孩子是深户,则只需在学位申请当年4月1日前办好租赁凭证或居住登记就行。

2022年及之后的秋季招生原则上均以学位申请当年4月1日为截点,非深户申请人父母需提供学位申请前一年4月1日之前签发的《房屋租赁凭证》(以发证日期为准)或提供学位申请前一年4月1日之前入住的《内地居民采集表》(以首次录入时间为准)。如果孩子是深户,则只需在学位申请当年4月1日前办好租赁凭证或居住登记就行。

龙华区

可以凭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但如果租房未办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需要提供学区房使用授权书。

2021年申请小一、初一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主动到社区工作站或联系楼栋的网格管理员登记居住信息(拟申请学校招生范围内)。

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与居民实际居住信息登记必须一致。2021年招生政策以当年公布的文件为准。

需学区房使用授权书 

租房(未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提供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学区房使用授权书,以及父母(或监护人)一方的《内地居民采集表》。

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申请学位,居民信息登记采集时间必须是前一年8月31日前且实际居住在此住址。

在前一年8月31日至学位申请期间,搬家换房必须在同一学区,申请学位时需提供新旧住址的《内地居民采集表》,新住址《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采集时间与旧住址《内地居民采集表》的注消时间间隔不能超过30天。

罗湖区

罗湖区明确2021年可用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但仅限于租住无产权证明房屋无法办理的,并要求实际居住。

一、适龄儿童父母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学位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证明(截至2021年6月30日),且一年内居住信息登记证明该住址为唯一住址。

2、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出租人产权证明、身份证明(非深户还需提供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租赁合同的房屋地址、签订日期应与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地址、时间一致,且租期至2021年12月31日(含)之后。

3、连续一年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凭证(包括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支付记录截图,按申请学位时间往前倒算)。

4、父母(监护人)在深圳市没有住宅房产的查询记录(即无房证明)。

备注: 

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作为住房证明,但不能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学位申请人不具备2021年申请公办学校学位资格,罗湖户籍学位申请人在该房屋实际居住的将由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

非罗湖户籍符合“两个满一年”的可参加民办学校统筹招生。

二、申请学位的住房必须为申请人实际居住。 

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地段学校将不受理学位申请。

罗湖区将继续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核实实际居住的依据,学位申请人应确保实际居住地址与提供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

受理申请后,除了联网信息比对,学校也将联合辖区派出所、社区网格登记部门上门核实。

三、在罗湖区临时购房、租房(不满1年),深圳户籍无法保证就近入学,非深户籍不受理申请。

福田区

2021年,居住信息允许用来申请福田区所有公办学校,但需要提供《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

具体要求

2021年,凡是以租房申请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均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办理租赁凭证和网格登记居住信息,受疫情影响,截止日期延至2020年9月30日(含当日)。

②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须在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且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进行学位房锁定。

受疫情影响,截止日期延至2020年9月30日(含当日)。

网上预报名时,须同时提供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在社区网格中心办理的《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产权人出具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

坪山区

根据坪山区政策,无法办理租赁材料的可凭网格居住信息申请学位,但不积分。

1、租赁信息(蓝本)停办,可用网格居住信息申请学位 

租住合法产权的房屋仍可办理租赁凭证(红本),租住无合法产权的房屋2019年5月起市租赁部门停止办理租赁信息(蓝本),租赁信息(蓝本)停办以后,将以网格居住信息登记作为学位申请的住房材料(提交《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不积分。

具体要求: 

2021年申请学位,网格居住信息登记日期需在2020年5月31日前。

打印方式: 

《内地居民采集表》家长需到申请学位房屋所属社区网格管理中队打印,《房屋信息采集表》需房东本人或房东委托他人到所在社区网格管理中队进行打印并提供给承租人。

房东委托他人打印需提供房东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

2、家长租住有合法产权的商品房 

2021年申请学位时提供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需在2020年5月31日前办理,有效期超过2021年9月30日。(含当日)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租赁凭证的一样要求在2020年5月31日前进行居住信息登记。

3、核查实际居住 

对使用租赁凭证(红本)、《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申请学位的家庭,将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真实居住。

使用虚假材料或非真实居住造成无法被公办学校录取,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南山区

南山区居住登记信息可以用来申请学位,不积分。

2021年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入学的特别说明: 

受疫情影响,2021年在南山区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的家庭,可使用学区内2020年7月31日之前办理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并提供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且有效期到入学当年12月31日(含)之后的租房合同作为申请该学区学校的依据。

居住信息登记证明不积分。

如最终成功入读申请的公办学校,将根据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位锁定。

龙岗区

根据龙岗区政策,明确居住信息可以申请学位,但也是有相应要求的。

2021年,凡是以租房申请龙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租房家庭,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须办理租赁凭证和做好网格登记居住信息;

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须做好网格登记居住信息。

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非深户籍儿童租房家庭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网格登记居住备案时间需在2020年8月31日前;

2.深圳户籍儿童租房家庭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网格登记居住备案时间需在2021年4月1日前。

注意: 

学位申请的住房材料必须是住宅类用途,商务公寓、商铺、工业用地宿舍等非住宅用途的居住材料不可用作申请学位。

光明区

1、家长租住有合法产权的商品房或政府公共租赁房,2021年申请学位关于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时限要求为:

2020年7月31日前办理,有效期超过2021年9月30日,居住此类住房按发证时间起开始积分,积分标准为0.1分/月。

2、家长租住无合法产权房产,根据房屋租赁部门政策,将不能办理符合2021年学位申请时限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

居住在无产权房内的群众无法提供住房证明材料,实际居住满一年(2020年7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可以申请义务教育学位,当居住其他类住房分类,不积分。

大鹏新区

大鹏新区是可以使用居住信息申请学位,但是有时间要求。

时间要求

申请2021年秋季“小一”学位的非深户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房屋租赁凭证需提交2020年6月30日<不含2020年6月30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21年9月30日,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确保能够顺利通过“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库资格审核);

租赁无合法产权房产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请主动前往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更新住房信息,确保实际居住地与提供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

微信搜索或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公众号,回复关键词【学位】,获取深圳各区2021年学位申请最新消息

微信图片编辑_20210301162325.jpg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

qrcode_for_gh_04f6adc5f733_430

相关推荐

2021深圳推动信息技术教学改革实验学校名单

2021-10-18

广东2022年高考报名时间安排一览

2021-10-11

广东2022年高考报名时间(附报名入口)

2021-10-11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版)

2021-10-06

2021年深圳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2021-09-15

2021-2022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

2021-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