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参保人异地就医备案现在有N种打开方式。社保局官网+社保窗口+电话传真,备案渠道多样化,办理方式3选1,任你挑!
深圳异地就医备案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深户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参保人在国内市外(不含港、澳、台地区)长期居住的。
2、本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参保人在国内市外(不含港、澳、台地区)长期居住的。
3、本市直通车企业参保人长期派驻国内市外(不含港、澳、台地区)工作的。
深圳异地就医备案所需材料
1.《深圳市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可在社保局官网办事指南中下载);
2. 常住地居住证或工作单位派遣证明(深户个缴及退休人员提供居住证明,单位参保人提供外派证明);
3. 参保人居民身份证;
4. 金融社保卡(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提供,因需读金融社保卡进行鉴权操作);
5. 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深圳异地就医费用报销
参保人办理常住异地就医登记后,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若就诊医院为广东省平台医院的,可直接刷卡记账;若为国家平台医院,可凭金融社保卡鉴权成功后直接刷卡记账。
参保人市外就医发生的门诊费用及未直接结算的住院费用,由参保人垫付相关医疗费用,在费用发生之日(住院费用为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备齐以下资料向我市社保机构提出报销申请,逾期不予报销。
(一)门诊费用报销资料
1、《审核报销申请表》;
2、参保人居民身份证;
3、原始收费收据;
4、费用明细清单;
5、门诊病历(包括病情介绍、疾病诊断、用药或治疗方案)、相关检查报告单据;
6、银行账户(默认为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未办金融社保卡的需提供)。
(二)住院费用报销资料
1、必备材料
(1)《审核报销申请表》;
(2)原始收费收据;
(3)费用明细清单;
(4)出院记录/出院小结;
(5)参保人居民身份证;
(6)银行账户 (默认为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未办金融社保卡的需提供)。
2、补充材料
(1)外伤情况说明/深圳市社会保险伤害病人受伤经过确认书;
(2)诊断证明、化验单、病理报告单、检查单、外院购药(治疗、检查)证明;
(3)千元以上医用材料产地(国产/进口)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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