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了
深圳很多工程都在开足马力、大赶工期
月初的时候窗妹就推送了一篇关于全城挖路的文章
很多窗友们都大吐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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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道路都是反复挖,今天这个来挖,明天那个来挖,既影响出行又浪费资源。反反复复,何时才是尽头啊!
再来感受一下深圳人的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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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城市规划是一年一年来的吗?
挖路没交通指挥的?
大望村内几乎没有完好道路
深圳,一个十条街有九条半在挖路的补丁城市
挖了又填、填了又挖,
今天修水管、明天装电缆,
马路就像一条拉链一样反复“开膛破肚”
……
占用挖掘深圳道路的单位们,
难道当大伙好欺负?
这不,我们的声音被官方听到啦!
占用挖掘深圳道路的单位请自重
深圳交委发声了!
深圳道路新改扩建5年内拟不能再挖!
为了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市交委编制了《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根据意见稿,原则上同一路段一年内只安排一次占用挖掘。同时,挖掘新建、扩建、改建后交付使用未满5年或者大修竣工后未满3年的道路原则上不予办理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管理办法》到底都规定了啥?
1、管理办法的主要管理内容:
原则上同一路段一年内只安排一次占用挖掘。
挖掘新建、扩建、改建后交付使用未满5年或者大修竣工后未满3年的道路原则上不予办理占用挖掘道路许可。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2、管理办法主要管理的工程类型:
该办法适用于深圳市域范围内除高速公路外所有道路的占用挖掘管理。
占用挖掘道路建设工程包括:挖掘道路、桥梁,埋(架)设硬线(燃气、上水、排水等管道)、软线(通信信息、监控、电力电缆等线缆)等管线工程施工、轨道交通建设及其交通疏解施工、人行道改造施工、交通隐患整治、道路品质提升施工、道路黑化施工以及占用挖掘道路进行勘探等工程。
3、施工方必须晒目张贴许可证!
施工期间,《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必须张贴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未按规定张贴《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的,由市交委行政执法支队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工程建设单位需缴道路挖掘修复费
工程建设单位(含应急抢修的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按道路修复工程量缴纳道路挖掘修复费。挖掘修复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上缴深圳市财政专户。
5、挖这些路收费要加倍
辖区交通运输局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占用挖掘新路的工程建设单位加收道路挖掘修复费:
道路竣工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按照规定标准加收五倍;
道路竣工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含三年)的,按照规定标准加收三倍;
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竣工三年以上五年以下(含五年)的,按照规定标准加收一倍。
6、执法支队将依法巡查
与国家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挂钩
辖区交通运输局发现占用挖掘道路施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工程项目,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下达整改通知书,通知工程建设单位及时整改。
对拒不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或造成重大负面社会影响的,辖区交通局应当及时通报执法支队进行处罚,并由执法支队在国家企业诚信管理体系中进行记录。
关于这些占用道路挖掘的管理措施
你觉得怎么样?
等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之后
深圳人将可以告别
“到处挖路、反复挖路”的闹心了!
目前本办法还在征求意见中
如果你有更好的意见
赶紧直接反馈到这里来!
意见征求时间
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4日
【电子邮件】
ssc_ghk@sztb.gov.cn
【邮寄】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2号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局319胡女士收
除了深圳蓝、深圳绿
我们也要宽敞舒适的深圳路!
关于整改工程挖路,你有什么好办法吗?欢迎留言和我们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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