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深圳车管所最新消息。深圳国五车禁令延迟,9月30日前仍可购车入“深户”。
深圳交警等有关部门再次发布补充通告,再次延迟国五轻型汽车的“禁令”。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2019年9月30日前可以办理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
2019年6月30日前在外地(非珠江三角洲区域)已办结转出登记手续拟转入我市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
广东省汽车经销商库存的且汽车产品合格证标注日期或者进口汽车《货物进口证明书》标明的办结进口手续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以前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新车。
详细信息:深圳国六标准补充详情
备案申请
上述三类符合标准的国五轻型机动车所有人,需前往深圳市车管所综合服务大楼、各分所提交下列材料申请备案(免预约、可代办),由车管所专人审核后,方可正常办理业务。
备案所需材料
1、办理注册登记:
身份证或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发票复印件。
2、普通转入:
身份证或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登记证书签注页复印件。
3、电子化转入:
身份证或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12123申请时间截图。
4、汽车经销商:
汽车产品合格证或进口汽车《货物进口证明书》。
温馨提示
申请备案后,就可以预约办理业务,珠三角区域的国五轻型机动车,无需备案,可直接预约办理业务
业务预约指南
1、公众号预约
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发送关键词【星级用户】,获取深圳星级用户平台入口
注册登录星级用户;
预约类服务→机动车业务→机动车注册登记/机动车转入(含变更转入),填写信息。
2、网上深圳交警预约
登录网上深圳交警网上车管所(http://szjj.sz.gov.cn)
机动车业务→网上预约→机动车注册登记(新车)/机动车转入(含变更转入);
注册登录星级用户,按步骤填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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