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深圳市将建立垃圾分类惩戒制度。垃圾不分类被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将被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市政府关于推动垃圾减量分类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近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深圳垃圾分类惩戒制度详情
鼓励垃圾分类有奖有罚
为配合垃圾分类立法工作,深圳市在完善垃圾分类标准规范的同时,正在制定《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将记录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义务且被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个人的不良行为,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形成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联合惩戒机制。
垃圾分类习惯的养成是一个长期过程。深圳市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由各区财政每年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6250万元,对分类成效显著的单位、住宅区、家庭和个人给予激励。
市财政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各区每年实际拨付的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的50%,对各区予以经费补贴。
深圳垃圾分类激励方法
上海垃圾分类惩戒措施
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开始实施。它被称为“史上最严垃圾分类措施”:
个人或单位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的,都将面临处罚。其中,个人最高会被罚款200元;
运输企业“混装混运”行为逾期不改正的,最高会被罚款5万元;
生活垃圾末端处置企业未落实分类处理且逾期不改正的,最高会被罚款50万元,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生活垃圾经营服务许可证。
搜索或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垃圾分类】,获取深圳垃圾分类最新消息。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