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3月10日赴湖北武汉考察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湖北保持内防扩散、外防输出防控策略的同时,做好健康管理、落实防控措施,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的方式,推动集中精准输送务工人员安全返岗及深圳滞鄂人员安全有序返乡,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结合当前湖北疫情防控态势和我市防控形势,从3月19日零时起,对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等方式返深的湖北省(除武汉市,下同)务工人员、深圳滞鄂人员优化调整健康管理措施。
深圳关于湖北入深返岗人员健康管理最新措施
一、适用对象
持有湖北健康绿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组织包机、专列、专车前往湖北省接返、招聘的务工人员;
(二)湖北省采取“点对点、一站式”方式集中精准输送出省的务工人员;
(三)确有必要返岗,且经深圳用人单位(含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下同)出具证明,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等方式和渠道返深的深圳滞鄂人员。
二、健康管理措施
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人员,不再实施14天居家或集中隔离,但应按以下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一)入深返岗人员自觉落实个人健康管理措施
上述人员入深后,应当通过“i深圳”自主申报平台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14日内个人旅居史、健康状况等
在入深14天内自觉做好体温监测,如出现发烧、干咳、胸闷、乏力等情况第一时间拨打120,并向社区报告
除必须的工作和生活外,其余时间不外出,不组织参与聚餐、聚会。
(二)用人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用人单位于人员返岗、上岗当天,通过发放防疫义务告知书等方式,要求其落实个人健康管理义务
实施人员健康“一人一档”信息登记、健康状况“每日一查”等措施
发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立即按照相关预案做好应急处置
积极主动与人员居住地社区共同做好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
(三)人员居住地社区做好健康监测和服务保障
上述人员居住地所在社区应当建立健全健康监测和服务保障机制,确保疫情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积极主动与用人单位做好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
三、其他事项
(一)持有健康绿码的湖北入深返岗人员,依法享有正常工作、生活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二)对没有持健康绿码的湖北入深返岗人员,以及所有武汉市入深人员,继续沿用现行管控措施,实施14天居家或集中隔离。
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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