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税务局发布关于2019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渠道的通知。2020年3月27日起,纳税人可通过开通手机、网页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
个人所得税APP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流程
第一步:点击进入“个人所得税”APP(下载入口详见文末),登录个人账号,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第二步:阅读并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这里以标准申报为例,也可使用简易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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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选择填报方式,这里以【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为例,如果自己有需要修改的可选择【自行填写】,点击【开始申报】
第四步:阅读标准申报须知,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第五步:核对页面显示信息,选择任职受雇单位,然后点击【下一步】
第六步:核对个人相关信息,系统会自动进行计算,确认无误则点击【下一步】完成申报。
申报表使用说明
1.居民个人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且需要办理汇算申报的,应填写《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标准申
报)”(简称“标准申报”)办理。
2.居民个人在纳税年度内取得境外所得的,应填写《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表(B表)》,须前往繳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申报注意事项
1.为确保您准确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请查看并确保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已完整准确埴报。如存在未采集或有误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请提前在“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模块填报或修改。系统会根据您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自动计算出可扣除金额。
2.如收入纳税明细数据中有属于您从未取得的收入,您可发起申诉,该收入将暂不并入年度汇算;属于收入金额与实际金额不符的,请与扣繳单位核实后据实修改。
3.在年度汇算申报时,您可重新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也可以选择其中一笔奖金单独计税。
4.如在申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您可登录税务局官方网站查看详细政策介绍及《综合所得汇算申报操作指引》,或联系税务机关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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