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度审核的通告
深圳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度审核详情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将对2019年度我市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进行年度审核。现将有关事项进行通告
申报时间
一、请2019年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我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于2020年4月30日至8月31日登陆广东省政务网进行申报(http://www.gdzwfw.gov.cn)
再将纸质材料交至所属辖区或街道的深圳市残疾人就业年审服务机构进行审核确认。逾期未办理的,将按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情况处理。
二、审核时,用人单位须提供本单位2019年度安排残疾职工的如下资料:
①第二代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1-8级);
②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③工资表;
④劳动合同书;
⑤深圳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登记表;
⑥深圳市在职残疾人登记表。
温馨提示
上述①、②、③、④验原件收复印件,⑤、⑥两种表格可从深圳残疾人网(www.cjr.org.cn)下载,也可到各审核点领取
各机构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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