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0〕160号)要求,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现组织深圳市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深圳2020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指引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协会、联合会、学会、商会以及产业技术联 盟等(以下统称社会团体)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通信业领域团体 标准。申报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应至少实施6个月以上(截 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且技术水平较高、应用效果较好, 对促进工业通信业质量品牌提升、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较强 引领作用,具备较好的系统性和体系性。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主要包括:
(一)填补国家和行业标准空白的创新性团体标准;
(二)技术指标全面严于或优于现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先进性团体标准;
(三)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同步推进国际标准制定的团体标准。
二、申报材料
(一)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 团体标准发布文件(或复印件);
(三) 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点击下载)
(四) 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点击下载)
(五)团体标准的正式发布文本
(六)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可多份,点击下载)
(七)对于已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详细信息:2020年深圳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所需材料
三、申报要求
2020年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一份递交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067)。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政,电话:88102069,邮箱:zhangzheng@gxj.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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