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市监规〔2019〕2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10号)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始受理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专项资金申报
详细信息:2020年深圳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详情
2020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与创新项目资助申报指南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8月18日18:00截止
登录网址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入口见文末提示)
二、资助标准
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相关制度研究及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区域和国际知识产权合作机制研究和建设;
2.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及国际知识产权纠纷应对体系研究和建设;
3.“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支撑体系研究和建设;
4.知识产权保护综合信息库建设;
5.知识产权纠纷网上处理机制研究和建设;
6.重大知识产权事件预警和应对制度研究和建设;
7.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热点问题研究;
8.新技术、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
9.其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及相关制度研究。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与创新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50万元。
详细信息:2020年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与创新项目资助标准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属于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机构;
2.申请项目属于上述内容且应对深圳市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有一定的推动、借鉴或指导等作用;
3.已完成的项目完成后未超过一年;
4.愿意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与创新项目有关信息、研究成果向社会公开及无需许可供他人无偿使用。
详细信息:深圳2020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与创新项目资助申报条件
四、申报材料
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申请主体资格材料;
3.项目进展或完成情况说明;
4.未完成的项目需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的实施背景和意义、预期目标、实施内容和方案、进度计划、费用支出计划、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工作团队情况等内容;已完成的项目需提交项目成果报告。
详细信息:2020年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与创新项目资助申报所需材料
五、注意事项
1.咨询窗口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受理窗口。业务咨询电话:83177171,申报网站技术支持电话:81917706。
2.以事后资助(项目已完成)为主。
3.“完成时间不超过一年”是指截止至申报截止时间项目完成不超过一年。
4.项目资助金额要结合申报项目的业务开展情况和完成效果,根据专家评审情况和专项审计情况予以安排,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实际支出成本。当年项目资助总额不超过当年资助预算总额。
5.项目申请表系统填报生成,不需另行上传。
6.引用他人文献的,需注明出处。
7.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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