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开展2021年深圳市环境教育基地和自然学校申报工作。
申报条件
1.环境教育基地应具有较好的基础条件和社会效益,能对社会公众开放,各项行为符合环保法规,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在环境保护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等先进典型;
(2)在全市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的环保示范工程;
(3)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同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较高水平的博物馆、科技馆、动植物园、旅游景点、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等;
(4)生态环境保护良好的院校、场所、行政区域等。
2.自然学校应具备典型的自然地理区域,或者是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有专职和兼职管理人员及志愿者教师队伍;有结合自然学校自身特点编写、印制的自然学校特色教材;有专用教室;提供亲近自然的教学与体验。
申报资料
1.申报推荐表(需由申报单位和市生态环境局各区管理局盖章);
2.自评分表;
3.指标佐证材料;
4.汇报PPT。
申报时间
3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可按要求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至meng@meeb.sz.gov.cn
评审验收
4月,市创绿办组织评审专家组开展实地考核。由申报单位汇报创建整体情况(以PPT形式),重点突出创建特色、亮点及成绩,时长10分钟以内;评审专家组依据评价规范提问、调阅指标佐证材料,并结合现场巡查,对申报单位进行打分、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命名
5月,市创绿办将评审通过的申报单位名单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以市创绿办名义命名,并于2021年6∙5环境日当天进行授牌。
评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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