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光明中心区项目(楼村)土地整备补偿安置方案具体内容的通告》签发,这标志着备受关注的《光明中心区项目(楼村)土地整备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炉。
深圳光明中心区项目(楼村)补偿安置方案具体内容
一、方案特点
1、公平公正公开
2、早签协议多受益
3、晚签协议没补助
4、不签协议吃大亏
二、法规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
《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2号)
《关于推进土地整备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11〕102号)
《深圳市征用土地实施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1号)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2009年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1号)
三、补偿内容
1、被搬迁房屋补偿
2、其他补偿
临时建筑、构筑(附属)物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
室内自行装修装饰费
搬迁费
临时安置费
停产停业补偿费(如涉及)
擅改经营性用途适当补偿(如涉及)
3、奖励与补助
按期签约补助
按期腾空交房补助
安置房增购资格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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