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魅力深圳>>各区资讯>>龙华资讯>>正文

深圳龙华区企业复产复工报备制度

为落实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突出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引导全区企业有序开展复工复产,根据《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企业复产复工报备制度的通知》,并结合龙华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深圳龙华区企业实行复产复工报备复核制度

(一)报备程序

2 月9 日24 时后,全区各类企业复产复工,要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须至少提前5 日(自然日)报备。报备按如下条件实行分类实施:
报备实行分级管理,报备员工人数300人以下的企业,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机构报备;报备员工人数300人以上(含300)的企业,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机构报备,由街道备案通过后报区疫情防控机构备案;其中,涉及建筑、交通、水务等市管建设工程项目,由施工单位统一向市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报备手续。

区级备案接收部门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街道备案接收部门为街道疫情防控机构。

(二)报备需提交的材料

须提交以下材料:

1.复产复工备案表(样式附后);

2.疫情防控承诺书(样式附后)。

(三)复产复工条件

审核区、街道疫情防控机构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备的,政府职能部门应在接到报备材料5日(自然日)内组织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尽快出具核查意见。对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正。经政府部门核查不符合复产条件的,企业不得复工复产。

(四)复工后续监管同意企业报备复工后,区工信、应急(安监、消防)、卫健、市监、城管、水务、人力及各街道办等职能部门应继续跟进加强企业后续安全生产和防疫监管指导和服务对接工作,定期检查对发现各类隐患的,应及时指导予以整改;对发现不符合继续开工条件的,一律予以停业整顿;对发现确诊疫情的、存在交叉感染扩散的,应立即介入予以隔离封厂,做好后续调查处置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复产和防疫工作,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专班,制定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工作预案,明确各部门的具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防范宣传、应急演练和信息专报工作。在疫情重大敏感期,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每天在厂监督指导复工生产及防疫工作,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把企业复工条件及复工规模。各企业要把企业每位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严控复工规模,稳步有序推进企业生产。对未经报备或不具备复工条件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对未经报备擅自复工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疫情传播扩散的,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企业法律责任。

(三)加强企业员工关爱。各企业要加强员工关爱和服务保障,密切关注员工身体状况,严格进行上岗前体温检测,引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妥善规划引导员工工作及业余活动,为员工复工复产创造一个良好环境。一旦发现员工身体状况异常、疑似病例的应当按照企业预案机制,采取有效隔离措施控制疫情扩散蔓延,立即上报本辖区疾病防控部门进行处置。


相关内容:深圳龙华区企业复产复工报备申请联络方式

微信搜索或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复工】,获取新型冠状病毒期间深圳复产复工企业报备最新消息及材料下载

微信图片_20200205234017.jpg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

qrcode_for_gh_04f6adc5f733_430

相关推荐

第十二届深创赛龙华预选赛暨第四届龙华区创新创业大赛详情

2020-04-25

2020深圳龙华区预防接种门诊一览表

2020-04-24

深圳龙华区首批城市书房详细信息

2020-04-24

深圳龙华区福城大水坑社区新增两处便民停车场(附停车场详情)

2020-04-20

深圳龙华区入园入学计生信息核对、录入办理指南汇总

2020-04-18

2020年深圳龙华区积分入学大学区计生加分调整详情

2020-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