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田区紧紧围绕企业复产达产新阶段遇到的新问题,出台了新一批防疫惠企政策——《防控疫情同舟共济“福企”新十条政策》(以下简称“福企”新十条)。有针对性地从降租激励、稳企复产、安心餐饮、市场开拓、人力资源、防控物资、防疫科技成果应用、法律顾问服务、增信征信服务、服务配套等十个方面,对企业给予支持。
详细信息:深圳福田区“福企”新十条政策申请最全指引(附申请入口)
深圳福田区“福企”新十条政策人力资源支持申请详情
一、新招员工支持
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对辖区“四上”企业自行招收新员工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用人单位新招员工补贴,按照每人400元予以支持,最高支持50万元。
支持对象
福田区“四上”企业。
项目说明
符合条件的福田区“四上”企业在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自行招收新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交社会保险的,给予用人单位新招员工补贴,每人补贴400元,同一家企业扶持金额最高50万元。每家企业仅限申请一次。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深圳市福田区防控疫情 同舟共济“福企”新十条支持项目申请表 | (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 除“福企”新十条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 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2020 年1 月-3 月缴交社保明细清单 |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限制情形
(1)本项目与福企十一条“招工支持”不重复享受。
(2)本项目受财政预算总额限制。
受理时限
自本政策申请指南发布5个工作日后,即可向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咨询电话
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82925718,82925728
区人力资源局:83456494
二、返岗稳岗支持
对辖区“四上”企业积极组织员工返岗且2020年3月31日前实际在岗率达95%以上的,给予最高5万元的支持。
支持对象
福田区“四上”企业。
项目说明
在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福田区“四上”企业组织员工返岗,实际在岗率达95%以上,其中从业人数100人(含100人)以下的,给予1万元支持、从业人数100-300人的,给予2万元支持、从业人数300人(含300人)以上的,给予5万元支持。每家企业仅限申请一次。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深圳市福田区防控疫情同舟 共济“福企”新十条支持项目申请表 | (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 除“福企”新十条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2020 年1 月-3 月单位正常缴交社保明细清单 | (复印件加盖 单位公章) |
限制情形
(1)本项目与《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建筑领域防控疫情同舟共济支持企业若干措施》(深福建字[2020]1号)有关补贴不重复享受。
(2)本项目受财政预算总额限制。
受理时限
自本政策申请指南发布5个工作日后,即可向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咨询电话
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82925718,82925728
区人力资源局:83456509
三、“点对点”接送支持
2020年2月1日到3月31日期间,对辖区“四上”企业以包车“点对点”接送方式组织员工返深,包车30人以上的,按最高12000元/车次予以支持。用工地在福田的建筑类企业参照此标准执行。
支持对象
福田区“四上”企业以及用工地在福田区的建筑类企业。
项目说明
在劳务工返深返岗高峰时期,为帮助企业有序组织员工安全返岗,支持企业包车接送员工返岗并给予补贴。符合条件的福田区“四上”企业以包车“点对点”接送方式组织员工返深,包车30人以上的,按最高12000元/车次标准给予企业补贴,低于12000元/车次的按实际发生费用补贴,用工地在福田的建筑类企业参照执行。每家企业仅限申请一次。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深圳市福田区防控疫情同舟共济“福企”新十条支持项目 申请表 | (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 除“福企”新十条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与运输单位签订的租车合同、租车发票及租车费用转账证明 | (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限制情形
本项目受财政预算总额限制。
受理时限
自本政策申请指南发布5个工作日后,即可向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咨询电话
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82925718,82925728
区人力资源局:82918408
四、共享员工服务支持
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达成员工共享三方协议,共享人数在10人以上且共享时间超过1个月的,按照每名共享员工400元的标准给予实际用工企业一次性支持,最高支持10万元。
支持对象
本政策发布前在深圳市福田区注册并纳税,在2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在福田辖区内使用共享员工且达成共享员工、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共同签署的《人员借用三方协议》,使用共享员工总数在10人以上,且计算申领补贴基数的共享员工使用期在1个月以上的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项目说明
鼓励用人单位富余劳动力向福田辖区用工有缺口企业以“共享”方式有序流动,引导劳动力资源均衡配置,降低未全面复工企业用工成本,缓解部分企业短期用工缺口问题。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深圳市福田区防控疫情同舟共济“福企”新十条 支持项目申请表 | 打印(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除“福企”新 十 条 专项 资 金 申请表外,申报 材 料 需全 部 上 传电子文档,电 子 文 档的 命 名 与材 料 名 称一致。 |
2 | 按照实际使用共享员工人数10%比例提供共享员工、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共同签署的《人员借用三 方协议》 | 复印件(协议复印件首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所有协议加盖骑缝章) | |
3 | 共享员工劳动报酬发放 证明材料 | 复印件(加盖申请 单位公章) | |
4 | 用工单位使用共享员工 信息表 | 打印(加盖用人单位 和申请单位公章) |
限制情形
(1)员工“共享”期间劳动关系主体、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主体、工资福利待遇支付主体发生变化的,不予支持。
(2)除共享员工劳动报酬外,用人单位以“借调”、“共享”之名向实际用工单位收取其他费用从而变向违法实施劳务派遣的,不予支持。
(3)截止申请本补贴当天,发生因使用共享员工引发的涉及5人以上集体劳资纠纷的,不予支持;发生劳资纠纷能迅速自行化解不影响补贴申领。
(4)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除外。
(5)本项目受财政预算总额限制。
受理时限
本项目自本政策申请指南发布5个工作日后,即可向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咨询电话
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82925718,82925728
区人力资源局:23610806
五、健康检查支持
为企业推荐符合技术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企业返岗员工开展核酸检测等体检费用,按每人100元予以支持,最高5万元。
支持对象
(1)注册登记和统计关系在福田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福田区“四上”企业,具体以福田统计局数据为准。
(2)企业参保人数100人以上,员工社保支持仅限于在福田区缴纳社保的参保人员(在职员工),且参保人员在企业承担相关的业务,企业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人员等不在支持范围之内,具体以福田社保局数据为准。
(3)核酸检测机构限定区卫健局推荐的5家专业机构,其他机构不在支持范围。
检测机构
企业在区卫健局推荐的符合技术资质第三方专业机构做核酸检测,专业机构具体如下:
(1)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任佳丽,联系电话:15012756089。
(2)深圳核子华曦医学检验实验室,联系人:高秋霞,联系电话:13823785516。
(3)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联系人:赖军,联系电话:13420952629。
(4)广州达安临床检验中心有限公司,联系人:罗琨,联系电话:13826262266。
(5)广州华银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联系人:黄春波,联系电话:13926063823。
支持标准
(1)对企业返岗员工开展核酸检测等体检费用,按每人100元予以支持,最高5万元。
(2)每个企业只限申报一次,项目受资金总额控制,用完即止。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深圳市福田区防控疫情同舟 共济“福企”新十条支持项目申请表 | 打印(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除“福企”新十条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2020 年3 月单位正常缴交社保明细清单 |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3 | 核酸检测发票证明材料 | 复印件(加盖申 请单位公章) | |
4 | 核酸检测员工信息清单表 | 打印(加盖用人单位和申请单位公章) |
受理时限
自本政策申请指南发布5个工作日后,即可向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
咨询电话
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82925718,82925728
区卫生健康局:82918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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