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落地奖、用房扶持、高管人才奖励、企业贡献奖励、引荐奖励申报指南》等文件的公示。
详细信息:深圳光明区《落地奖、用房扶持、高管人才奖励、企业贡献奖励、引荐奖励申报指南》等文件公示详情
深圳光明区社区、园区商业建设和配套扶持、高品质酒店建设奖励及汽车品牌4S店建设奖励申报指南
一、 支持方向
(一)支持高品质酒店建设资助项目;
(二)社区、园区商业建设和配套扶持资助项目;
(三)支持汽车品牌4S店建设资助项目。
二、设定依据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
(二)《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深发改〔2016〕1154号);
(三)《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深光府规〔2019〕14号);
(四)《光明区支持招商引资的若干措施》。
三、支持标准及申请条件
支持标准参考《光明区招商引资奖励计划操作规程》第二章第九条规定。申请条件符合《光明区招商引资奖励计划操作规程》第三章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有关规定。
四、办理流程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指南--申请单位网上申报--网上申报通过后申请单位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贸金融科提交申请材料--初审--审定资助计划--社会公示--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履行拨款程序。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http://203.91.35.46:8085/companyPortal/#/)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交通过线上初审后,从该系统导出带水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包括申请表基本信息、填表声明与保证、材料清单、申请单位相关情况、申请专项资金数额等);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科研机构、事业单位除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近三年企业信用信息资料(通过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打印);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报推进高品质酒店建设奖励的,需提供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评估机构提供的项目造价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六)申报加大社区、园区商业建设和配套扶持的,需提供经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备案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七)申报推进汽车品牌4S店建设奖励的,需提供品牌汽车生产商授权经销的开业(通函)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评估机构提供的项目造价报告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在光明重点规划片区内用于汽车4S店经营的自有物业证明或物业租赁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八)其他资料,如必要的情况说明等。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印章,申请书每页盖章,其他材料每份首页盖章,多页的加盖骑缝印章; 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制作一份目录,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胶装成册。
六、业务受理时间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0年3月27日至XX月XX日18点整(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3月27日至XX月XX日17:30(工作日)。
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座二楼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业务咨询:郭工88211643。
技术支持:张工17620441597。
七、申请受理部门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贸金融科
八、决定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资金拨付
申请单位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配合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十、证件的法律效力
申请单位凭批准文件获得资助项目资金资助。
十一、收费
无。
十二、年审或年检
无。
十三、注意事项
(一)本指南仅适用于本年度申请。
(二)受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可优先办理资助申请。
(三)杜绝中介,一经发现,拒绝受理。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光明区企业经济效益扶持计划的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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