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发布关于公开遴选第四届光明区创新创业大赛承办机构的通知。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的背景下,为集聚创新创业项目,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我区拟于2020年4月-10月举办第十二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光明区预选赛暨第四届光明区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光创赛”)。为做好赛事组织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赛事总承办机构
第四届深圳光明区创新创业大赛承办机构公开遴选详情
一、申请资格
光创赛承办机构应具备承办相关大型赛事活动经验,拥有服务科技型企业的专业服务能力,广泛征集、筛选优质科技创新项目,可协调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创业导师、宣传媒体等大赛资源,严格按照主办方要求落实各项工作。
二、报名方式
申请单位请准备报名表(点击下载)、活动方案、活动各项报价明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盖章后将电子版报送至邮箱kcjkczx@szgm.gov.cn,并将纸质材料(盖章版)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后交到深圳市光明区招商科技园A3栋B座科技创新局。
三、截止日期
5月9日下午6点,逾期报名无效。
四、遴选要求
根据我局对光创赛赛事组织的要求,需承办机构落实全程赛事如下要求,具体如下:
(一)报名阶段
1.参赛项目数量:保障本次大赛最少征集1200个符合要求的参赛项目,区外企业占比不少于三分之一;
2.参赛项目质量:招募科研院所、国高企业、高层次人才团队等优质项目参赛,保障参赛项目市赛、国赛晋级率;
3.赛前调查:制定参赛项目调研表,了解选手落户及投融资需求;
4.赛事推广:不少于10场赛事宣传推介与项目征集活动(含不少于2场市外或港澳台地区推介会),组织联合我区各街道社区,于园区、办公大厦、商协会、孵化器等进行光创赛宣讲,征集优质项目;全程录制赛事视频,运营赛事网站、新媒体账号等,至少3家主流媒体进行赛事宣传、网络与新媒体宣传。
(二)赛事组织阶段
1.采取线上及线下结合形式,组织光创赛初赛、行业赛、分赛区、总决赛暨颁奖仪式活动;
2.建立国内知名投资机构(基金)投资总监和技术专家及以上职位负责人的评委资源库,提供全阶段的投融资服务;
3.配合完成创新创业系列培训活动;
4.按照主办方要求完成其它工作。
(三)赛后服务阶段
1.剪辑光创赛精彩视频,完成赛事文字、音频、视频等材料归档;
2.通过创赛定向对接我区上下游产业配套,持续跟进参赛项目落户光明、获得投融资的情况,并总结报告提交至我局。
五、商务要求
(一)光创赛承办机构资质
1.申请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备大型承办赛事活动经验,可根据大赛要求,组织大赛赛事、前期培训及后期跟踪对接,保证服务质量;
3.具备服务科技型企业的专业服务能力,可整合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创业导师、宣传媒体等大赛资源;
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控制总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含税),超过本预算控制总金额的报价将作废处理。
经评审组评审、公示后,按照有关流程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按照我局赛事组织要求、完成各项指标,根据活动实施完成情况支付合同金额的60%,遴选机构需在采购人付款前提供合法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报价参考
服务事项 | 具体说明 |
赛事组织 项目征集 | 进行赛前需求调研;招募投资评审团;保障本次大赛最少征集1200个符合要求的参赛项目,区外企业占比不少于三分之一;招募科研院所、国高企业、高层次人才团队等优质项目参赛,保障参赛项目市赛、国赛晋级率。 |
初赛 | 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注明专家评委、工作人员、主持人、场地租赁、会场设备与录像设备租赁、宣传推广、赛事培训、物料准备等费用。 |
行业赛 | 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注明专家评委、工作人员、主持人、场地租赁、会场设备与录像设备租赁、宣传推广、赛事培训、物料准备等费用。 |
总决赛 | 负责组织总决赛及颁奖仪式,注明专家评委、工作人员、主持人、场地租赁、会场设备与录像设备租赁、宣传推广、赛事培训、物料准备等费用。 |
后期服务 | 制作与剪辑宣传视频;不少于3家主流媒体宣传;赛事证书制作;持续跟进参赛项目落户光明、获得投融资的情况,并形成报告。 |
六、评选程序
(一)受理活动方案
申请单位将以下材料盖章后将电子版发送至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邮箱(kcjkczx@szgm.gov.cn),并将纸质材料(盖章版)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后交到深圳市光明区招商科技园A3栋B座科技创新局。受理时间截止至5月9日。
1.光创赛承办机构报名表;
2.申请单位的执业证书复印件、无犯罪证明、近三年纳税证明复印件;
3.活动方案、活动各项报价明细;
4.大型创新创业类型活动举办经验证明(项目合同复印件、或备案证明文件等);
5.项目征集能力(举办创新创业活动中有引入企业落地的,可提供引入企业在引入前后不同区的工商变更证明、申请供应商服务证明文件等);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服务方案初审
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对机构的资质,呈报方案的有效性、完整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并择优选取。
(三)承办机构评审
根据《光明区科技创新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组织专家对承办机构方案、资质进行评审,必要时可要求各机构进行现场答辩。
(四)确定候选机构
评审组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候选承办机构。
(五)候选机构公示
在光明区政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签订服务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即确定为承办机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签订合同。
七、其他要求
承办机构所提供的各项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加盖机构公章,如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88210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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