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宝安区住建局发布关于面向宝安区高层次人才配租房源的通告。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将宝安区高层次人才配租房源及有关事项进行通告
深圳宝安区面向区高层次人才配租人才房详情
一、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的高层次人才住房有坪洲新村一期、坪洲新村二期、同和保馨苑、羊台苑二期、联投嘉苑5个项目共43套。
(一)坪洲新村一期位于宝安区滨海大道和铲岛路交汇处。本次供应房源19套,其中12套面积约为115㎡的住房,7套面积约为145㎡的住房。
(二)坪洲新村二期位于宝安区海滨大道和海城路交汇处。本次供应房源18套,其中17套面积约为90㎡的住房,1套面积约为120㎡的住房。
(三)同和保馨苑位于宝安区福永街道107国道往沙井方向东侧。本次供应房源3套,面积约为88㎡的住房。
(四)羊台苑二期位于宝安区石岩街道黎光一路南侧。本次供应房源2套,面积约为85㎡的住房。
(五)联投嘉苑位于宝安区松岗东方旧改造片区东方大道旁。本次供应房源1套,面积约为85㎡的住房。
二、配租对象
经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认定的,已申请宝安区高层次人才住房和租房补贴业务,业务办结且已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官网进行公示的高层次人才。
三、租赁期限
高层次人才选房后,签订为期3年的住房租赁合同;合同期满后需续租的,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可申请续签。免租入住人才住房和领取租房补贴累计时间不超过10年。
四、看房、选房签约时间
看房选房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五、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宝安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一)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85901800,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42区甲岸路17号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二楼业务大厅。
(二)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六、重要提示
(一)高层次人才的工作单位、住房、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申报;如签约时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二)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正在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入住本住房后,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已申请新引进人才补贴的,自领取补贴之日起1年内不可申请。
(四)高层次人才自愿承租低于其人才层级所对应的面积标准住房的,低于标准部分不予补偿。
(五)高层次人才如属公租房轮候家庭,一经选定住房即退出公租房轮候库。
(六)高层次人才离开原用人单位的,原用人单位应当自其离职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社会保险或者纳税申报中断的,视为该人才已离开用人单位)。高层次人才已入住人才住房的,自离职之日起至被本区新用人单位录用之日止,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缴交租金,1年后仍未被本区新用人单位录用的,按照市场评估租金缴交租金。
(七)以上内容请认真阅读,慎重选房。
(八)选房结束后将在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选房结果。
(九)通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微信搜索或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发送关键词【人才房】,即可深圳宝安区面向区高层次人才配租人才房最新消息。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