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横岗天然慧谷(天健亲蜜家公寓)、朗华泊寓项目公共租赁住房递补认租家庭选房有关事项的通告。根据《关于面向罗湖区户籍在册轮候无房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以下简称《配租通告》)和《关于面向罗湖区户籍在册轮候无房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选房通告》)等有关规定,现将横岗天然慧谷(天健亲蜜家公寓)项目、朗华泊寓项目公共租赁住房递补认租家庭的选房名单、选房排位以及选房有关事项进行通告
2020年深圳罗湖区公租房递补认租家庭选房指引
一、配租房源情况
本次可选公共租赁住房156套,其中横岗天然慧谷(天健亲蜜家公寓)59套(户型为单间31套、两房一厅28套),朗华泊寓97套平层单间。
二、选房名单及排位
根据《选房通告》,入围及候补入围认租家庭(排名1~1600位)已完成选房,剩余房源面向排名在1601位及之后的递补认租家庭配租。
其中,户籍在册轮候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优先选房;户籍在册轮候残疾人家庭及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优先安排解决”原则进行优先选房(在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之后)。轮候排序相同的,按照规定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
详细信息:2020深圳罗湖区公租房递补认租家庭选房名单(附具体排位)
三、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时间
递补认租家庭(排名1601~3718位)选房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7月3日,房源选完即止
(二)选房地点
选房地点安排在罗湖棚改服务中心(布心地铁站A出口,布心山庄、金洲路口公交站)。由于选房场地不提供车位,请认租家庭绿色出行。
选房活动期间现场咨询电话:0755-25650928。
(三)选房方式
递补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意向小区内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实际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为1人的,可选单间;人口数为2人的,可选两房一厅;人口数为3人及以上的,可选两房两厅。若无符合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的房源可选择,递补认租家庭可选择放弃认租,不计入弃选次数且不影响轮候排位。若递补认租家庭自愿认租低于可享受面积标准的住房,签订《选房确认单》后放弃签约计入弃选次数。一经签订租赁合同视为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并退出轮候库。
详细信息:2020年深圳罗湖区公租房递补认租家庭选房签约服务指引
(四)签约及入住
递补认租家庭选房后,应于当日在罗湖棚改服务中心签约区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委托书见附件3,申请人为残疾人的,也可委托监护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成年共同申请人均无法到场或无成年共同申请人,委托第三方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需提交公证委托书。
上述两个项目房源起租日期均为2020年7月16日,递补认租家庭须在完成选房签约后预约办理入住时间。请在预约时间内前往规定地点办理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租金仍以2020年7月16日开始计算。
详细信息:2020年深圳罗湖区公租房递补认租家庭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四、租金标准及相关费用
(一)租金及租赁保证金标准
1.横岗天然慧谷(天健亲蜜家公寓)项目的基准租金为19元/月·平方米。
2.朗华泊寓项目的基准租金为23.55元/月·平方米。
3.在签订合同时,横岗天然慧谷(天健亲蜜家公寓)项目、朗华泊寓项目均需支付3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横岗天然慧谷(天健亲蜜家公寓)项目仅支持借记卡划扣,朗华泊寓项目仅支持微信支付,不支持其他支付方式。
租金最终以市政府批复为准,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二)物业管理费标准
1.横岗天然慧谷(天健亲蜜家公寓)项目的物业管理费为3.88元/月·平方米,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0.25元/月·平方米。
2.朗华泊寓项目平层单间物业管理费为150元/月。
(三)其他费用
1.横岗天然慧谷(天健亲蜜家公寓)项目电费按照住宅民用标准收取,水费6.00元/吨。
2.朗华泊寓项目电费1.3元/度,水费5.09元/吨。
上述费用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五、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进行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25650928(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六、重要提示
(一)因场地有限,认租家庭每户限2人进入选房现场。
(二)朗华泊寓项目首次签约的租赁期至2022年10月31日止,横岗天然慧谷(天健亲蜜家公寓)项目首次签约的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满后,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对承租家庭进行核查,若承租房源续签且承租家庭符合条件则进行续签。
(三)横岗天然慧谷(天健亲蜜家公寓)项目禁止电单车进入,禁止私拉网线。朗华泊寓项目严禁在房间使用明火设备、做饭、私拉网线,房间及公共区域内禁止吸烟,禁止养狗。
(四)关于公共租赁住房能否参与学区划分及落实学位,以房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能否落户及办理居住证,以房源所在地辖区派出所意见为准。
(六)递补认租家庭在轮候期间存在离婚情形且未在2020年6月29日18:00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申请变更的,取消本次配租资格。存在离婚情形的认租家庭实际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以变更后的人口数为准。
(七)递补认租家庭在安排场次当日选房结束时仍未到场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计入弃选次数。
(八)递补认租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非共同申请人的人数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九)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意向小区有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达到3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出轮候申请。
(十)认租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天签约结束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
(十一)选房过程中,每日将通过网络公布当天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信息。如需查阅,可于每日23时后登录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查看。
(十二)本次配租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十三)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本次配租签订租赁合同前,递补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抚恤定补优抚及残疾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十五)签约完成后,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对承租家庭的信息进行核查,如发现承租人存在不实申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承租人清退并处罚。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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