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华区龙舞华章计划B类高层次人才确认办理指南
一、受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
1.申请认定高层次人才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二)无不良学术、诚信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三)所从事工作符合龙华区重点产业方向或未来发展需要,与本人专业专长密切相关,且个人技术能力、专业水准、创新创业成就达到较高水平。
(四)在龙华区全职创新创业,与区用人单位签订连续3年及以上有效劳动(聘用)合同,且依法依规在区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个社保险种)。其中,申请龙舞华章计划杰出人才的,参照执行。
(五)高层次人才身体状况须符合岗位履职要求,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龙舞华章计划B类、C类人才年龄应在45 周岁以下。特别优秀或贡献特别巨大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2.在任期内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各部委,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高层次人才,以及深圳市海外高层次C类人才、市后备级人才可申请评审认定为龙舞华章计划B类人才。
温馨提示:该事项不适用容缺收件
二、申请材料
1、《龙舞华章计划高层次人才B类确认申请核准表》(点击下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3、有效身份证或护照
4、任期内《深圳市海外层次人才证书》、《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或任期内国家各部委、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和颁发的高层次人才证书
5、申请人与区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证明材料
详细信息:深圳龙华区B类高层次人才确认所需材料
三、办理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照系统要求填写或上传申报资料。(办理入口见文末提示)
2.网上预审:网上接件人员10个工作日内(不计入承诺时限)对材料进行网上预审,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审通过;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驳回。
3.受理: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工作人员确认申请人网上申请已预审通过,则对材料进行初审。申请人网上申请已预审通过,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网上申请未预审通过,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驳回或要求补齐补正。 (即时)
4.审核:龙华区人力资源局业务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需30个工作日。
5.审批: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审批通过后,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各项业务,按规定和程序进行形式审批,需经上会程序,为70个工作日。
6.办结:(即时)。
7.公示:经确认为相应层次的龙舞华章计划高层次人才,在龙华区政府在线网站区人力资源局通知公告专栏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认为相应层次的龙舞华章计划高层次人才,并颁发证书;公示有异议,经调查属实并确认申请人未达到相应标准条件的,取消确认资格。
8.送达:申请人可凭办理回执到行政服务大厅发证窗口自取或通过邮寄方式获取办理结果(不计入承诺时限)。
(二)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人前往行政服务大厅时,可到自助服务区进行申办。
窗口办理地点
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55-2333200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中午 12:00-14:00 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
(1)公交车:龙华区办事大厅站 b603路;b916路;m202路;m212路;m228路;m264路;m287路;m302路;m337路;m339路;m401路;m450路;m464路;m504路;m510路;m517路;m534路;高峰专线80路;深莞1线
(2)地铁:清湖地铁站 A出口往前走约600米,在第二个十字路口右转,步行约300米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55-23332000(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0755-21082945(龙华区人力资源局),0755-23336492(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咨询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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