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大鹏新区面向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结合房源实际情况,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面向大鹏新区单位定向配租人才住房785套。
2020年深圳大鹏新区第三批单位人才房配租申请指南
一、配租房源
(一)企业
面向大鹏新区企业供应房源490套,房源包括招商东岸人才公寓152套、陶柏莉花园二期76套、保利香槟苑123套、 下沙搬迁安置区9套、生命科学产业园B2栋单房130套(优先保障生命科学产业园园区内企业)。
(二)民办学校、民营医院、社会组织、科研院所等非企业组织
面向民办学校、民营医院、社会组织、科研院所等群体供应房源86套,房源包括招商东岸人才公寓24套、陶柏莉花园二期13套、保利香槟苑45套、下沙搬迁安置区4套。
(三)机关事业单位
面向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供应房源209套,房源包括陶柏莉花园二期91套、保利香槟苑31套、招商东岸人才公寓69套、下沙搬迁安置区5套、佳兆业假日广场13套。
温馨提示
以上房源不同群体供应剩余房源可相互按需调剂分配。
二、配租对象
(一)企业
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其工商注册地或者税务登记地应当在大鹏新区,且单位在申请人才住房配租前三年内未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民办学校、民营医院、社会组织、科研院所等非企业组织
申请单位为民办学校、民营医院、社会组织、科研院所或者其他非企业组织的,注册地应当在大鹏新区,且单位在申请人才住房配租前三年内未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机关事业单位
已提交住房需求且经过审核的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此前已提交该通告中第五项所需申请材料的单位不需重复提供材料,机关事业单位群体具体配租事宜按相关规定另行开展。
三、配租条件
各单位所承租的人才住房仅可安排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本单位在职员工(申请人)居住:
(一)已婚家庭的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须列为共同申请人接受资格审核,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根据实际申请人需求决定是否共同居住。
(二)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正在租住任何形式的人才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且未正在享受人才租房补贴或购房补贴(已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自最后一次领取补贴之日起1年内不可申请)。
(三)申请人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
(四)申请人如属公租房轮候家庭的,在签订租赁合同及办理入住备案登记时,须先退出公租房轮候库。
(五)无其他违反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形。
详细信息:深圳大鹏新区单位人才房配租条件(2020年第三批)
四、配租标准
(一)陶柏莉花园二期
三人及以上家庭均可选户型为二房所有房源,四人及以上家庭均可选户型为三房所有房源。
(二)保利香槟苑
三人及以上家庭均可选户型为二房所有房源,四人及以上家庭均可选户型为三房所有房源,户型为四房的所有房源需至少安排四位符合条件员工合租。
(三)招商东岸人才公寓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单身公寓所有房源,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户型为二房所有房源。
(四)下沙搬迁安置区
三人及以上家庭均可选户型为二房所有房源,户型为三房的所有房源需至少安排三位符合条件员工合租,户型为四房和五房的所有房源需至少安排四位符合条件员工合租。
(五)生命科学产业园B2栋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单身公寓所有房源。
(六)合租
以上房源都可以安排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合租,但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
五、申请材料
(一)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大鹏新区人才住房租赁申请表(点击下载);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授权住房专员委托书(点击下载);
5.住房专员身份证;
6.大鹏新区人才住房单位初审合格人才信息汇总表(点击下载);
7.单位诚信申报承诺书(点击下载);
8.单位上年度税收贡献、人才规模、行业荣誉等材料(有则提供,根据该批材料确定单位选房先后顺序,无提供材料则抽签决定选房顺序)。
(二)单位在职员工(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未成年子女可提交户口本;若户口本上不能直接体现亲属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明);
2.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交结婚证,离异人员提交离婚证(如子女作为其共同申请人的需提供离婚协议);
3.非本市户籍职工及其共同申请人入住时须提供居住证明材料,本市户籍职工及其本市户籍共同申请人无需提供居住证明材料。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应当提供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4.申请人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属于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无房证明;
6.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本年度社保缴交清单。
以上申请材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详细信息:深圳大鹏新区2020年第三批单位人才房配租申请所需材料
六、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大鹏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以个人名义投诉、举报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以单位名义投诉、举报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投诉举报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4号楼4310办公室,投诉电话:0755-28333763。大鹏新区纪检监察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政策咨询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22栋人才安居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755-28333561。
七、配租流程
(一)现场看房
1.项目地址
(1)陶柏莉花园二期: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丰树山路西侧陶柏莉花园二期。本项目正在装修,暂不安排现场看房,平面图及装修效果图:点击下载查看
(2)保利香槟苑:大鹏新区大鹏街道鹏飞路南侧保利香槟苑。
(3)招商东岸人才公寓: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新北路招商东岸。
(4)下沙搬迁安置区:大鹏新区大鹏街道迎宾路中石化加油站旁。
(5)生命科学产业园B2栋: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B2栋。
2.看房时间:2020年7月23日,上午10:00-11:30,下午15:00-17:00。
3.预约电话:0755-28380134、0755-28336592。
疫情期间,请有意向申请认租本次人才住房的单位严格控制赴现场看房人数,须提前电话预约并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看房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携带身份证件自行前往该项目现场,届时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
(二)申请受理
1.受理时间: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29日,具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受理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22栋人才安居服务大厅。
3.咨询电话:0755-28333561、0755-28336592。
(三)资格核查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根据相关规定,在受理单位申请材料60日内对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单位名单。
(四)信息公示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此次审核通过的单位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根据申请单位的人才规模、纳税额、行业荣誉,综合评定本批次单位排名顺序,具体排名规则按照《深圳市大鹏新区面向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核实异议成立的,不纳入本批次人才住房配租范围。
(五)选房及签约
申请单位应当在指定时间内按照单位排名顺序依次选定人才住房。
单位应当在选定人才住房的当日签订选房确认书,单位逾期签订选房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人才住房配租。单位签订选房确认书后,不得变更所选定房源。单位两次放弃选房的,自第二次放弃行为之日起3年内不得提交配租申请。
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单位分配方案
承租单位应当在签订选房确认书之后,面向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单位人才分配所选定的人才住房,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应当包括分配人员信息、分配规则等,并在本单位网站或信息公告栏公示15日。
承租单位应当自签订选房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将完成公示的分配方案书面报告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由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相关信息报送至深圳市住房保障信息平台。
未能分配到房源的单位纳入下一批次人才住房配租名单,并按照《深圳市大鹏新区面向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重新参与配租。
详细信息:深圳大鹏新区单位人才房配租申请流程(2020年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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