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深圳光明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一、受理条件
在光明区落户和就业,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留学归国人员和调入的在职人才。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且已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二)人才引进后落户光明区,且不存在跨区变更的情况。
(三)人才引进后一直在光明区用人单位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保,且申请区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时在光明区用人单位连续正常缴纳(不含补缴)社保不少于3个月。
(四)用人单位须在光明区依法注册、登记且正常经营。
(五)本人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
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
详细信息:2020深圳光明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条件
二、申请材料
1、光明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点击下载)
2、身份证
3、户口簿
4、首份引进审核文件,即介绍信、招调通知等。
5、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明细
6、获得市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银行流水账单
7、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询结果单
8、劳动(聘用)合同
详细信息:2020深圳光明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所需材料
三、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光明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页面(入口见文末提示),并根据要求填报和上传申请材料。
(二)受理(20个工作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有缺漏的告知申请人补足材料后重新申请。
(三)审批(10个工作日)。光明区人力资源局负责审核。
(四)办结(2个工作日)。审批不通过,退件办结。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出申请。 审批通过后该业务办结。
(五)公示(5个工作日)。经审核合格的,由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按批次在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审核不合格或公示发现问题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人。
(六)发放(一个季度内)。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一个季度内将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拨付至申请人一类卡银行账户。
详细信息:2020深圳光明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流程(附申请入口)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55-88211667、88211317
咨询地址:深圳市光明区行政服务大厅咨询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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