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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明区2020年度安居工程任务分解方案

根据深圳市政府安居工程工作任务要求,特制定光明区2020年度安居工程任务分解方案。

深圳光明区2020年度安居工程任务分解方案

一、2020年安居工程建设总体目标

根据深圳市政府安居工程工作任务要求,明确2020年光明区开工及筹集任务3678套,计划供应任务1471套。光明区坚决贯彻深圳市政府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工作要求,细化目标责任,分解各任务指标,明确责任单位,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切实解决民生住房问题。

二、任务分解

(一)统筹落实区住房安居工程建设工作

编制区2020年度安居工程任务分解方案;统筹落实区2020年开工及筹集、计划供应等工作任务;按项目进度要求落实区新增安排、城市更新配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拆迁工作推进与监督管理;负责统筹协调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周边城市次干道及城市支路、教育等公共配套设施的规划与建设,确保与项目同步建设及交付。

为精简机构,提高效率,该项工作由区分管领导牵头,区住房建设局代表区政府负责协调、督办等相关工作,各项具体任务的主体责任及考核由责任单位负责。

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局

(二)新开工及筹集任务

2020年光明区新开工及筹集任务3678套。光明区计划新开工3880套,其中:薯田埔社区保障性住房项目1833套,东周蜀光片区城市更新项目670套,三井银包城市更新项目290套,伶伦提可乐城市更新项目513套,A650-0376地块招拍挂项目126套,A650-0375宗地号项目448套。(2020年安居工程计划实际开工、筹集项目情况表.docx)。

开工是指规划设计的永久性工程已破土开槽(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仅进行了工程地质勘察、场地平整、旧有建筑物拆除、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和水电等建设,未破土刨槽的,均不应计为正式开工。

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局、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光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三)在建项目进度计划

1.中山大学深圳校区人才保障性住房项目(一期)

项目位于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大道以北,圳新路以西,总用地面积:5.9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47万平方米,共建人才住房3650套。

2020年计划投资:93083万元

2020年建设计划:

第一季度:桩基础施工完成;

第二季度:地下室结构完成;

第三季度:完成主体结构至5F;

第四季度:完成主体结构至20F。

责任单位:光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2.长圳车辆段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项目

项目位于光明区光侨路以南、科裕路以西,总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7.3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34万平方米,建设人才住房6378套。

2020年计划投资:108628万元

2020年建设计划:

第一季度:桩基工程施工完成;

第二季度:地下室地板施工完成,地下室施工完成-1层,达到正负零;

第三季度:地上主体裙楼完成至地上7层;

第四季度:主体施工至地上22层;开始部分精装修工程。

责任单位:光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3.光明科学城拆迁安置房项目

项目位于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常路与罗仔路交叉口东南侧,紧邻地铁6号线和城市主干道(公常路),占地面积2.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2.02万平方米,建设安置房1449套。

2020年计划投资:26000万元

2020年建设计划:

第一季度:林地范围外场地平整完成;

第二季度:场平完成100%,支护桩及冠梁施工40%。支护桩及冠梁施工100%。土方大开挖完成25%,锚索完成25%;

第三季度:土方大开挖完成100%,锚索完成100%,桩基完成20%;

第四季度:桩基完成100%,地下室底板完成100%,地下负三层顶板完成50%。

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局

4. 红坳村整村搬迁拆迁安置房项目

项目位于光明区凤凰社区现状长明公路上,龙大高速东北侧,光明高铁站东侧,项目用地面积6.0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1.49万平方米,共建设拆迁安置房及人才住房3429套。

2020年计划投资:40000万元

2020年建设计划:

第一季度:累计完成02地块结构83%、05地块结构68%、08地块结构57%;

第二季度:累计完成02地块结构88%、室内装修30%,05地块结构73%、室内装修10%,08地块结构65%;

第三季度:累计完成02地块结构98%、室内装修70%,05地块结构83%、室内装修40%,08地块结构76%、室内装修20%;

第四季度:累计完成02地块结构100%,室内装修95%、室外工程80%,05地块结构96%、室内装修80%、室外工程70%,08地块结构95%、室内装修70%、室外工程60%。

责任单位:区建筑工务署

5.长圳安居工程及其附属工程

项目位于该项目位于光明区龙大高速路、塘家工业区西面,光侨路北侧,用地面积17.7平方米,总建面 114.4万平方米,总套数 9677套。

2020年计划投资:177532万元

2020年建设计划:

第一季度:主体施工;

第二季度:主体施工、室内装修;

第三季度:主体施工、室内装修;

第四季度:主体施工、室内装修。

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署

6.光明光侨路保障房项目

项目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光侨路与八号路交叉口东南侧,用地面积为2.45万平方米,总建面16.16万平方米,总套数1979套。

2020年计划投资:7300万元

2020年建设计划:

第一季度:装饰装修、安装工程;

第二季度: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室外园林工程;

第三季度: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室外园林工程;

第四季度:项目竣工,办结结算。

责任单位:市建筑工务署

7.光明汇先丰保障性住房项目

项目位于光明区光明街道白花社区富民路,用地面积为1.64万平方米,总建面9万平方米,拟开发建设1211套安居型商品房。

2020年计划投资:80000万元

2020年建设计划:

第一季度:管桩基础完成20%,基坑支护和土石方完成95%;

第二季度:管桩基础完成100%,抗浮锚杆完成100%,地下室底板完成50%;

第三季度:地下室封顶,裙房完成50%,完成至塔楼主体4层;

第四季度:完成至塔楼主体20层。

责任单位:深圳市汇先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8.光明A511-0037宗地项目(萃云阁)

项目位于观光路与德雅路交汇处东北侧,用地面积约为0.9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44万平方米,共建人才住房324套。

2020年计划投资:4700万元

2020年建设计划:

第一季度:支护桩施工完成;

第二季度:工程桩施工完成;

第三季度:土方施工完成;

第四季度:局部地下室出地面。

责任单位:光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9.薯田埔社区保障性住房项目

项目位于光明区马田街道辖区内,西环大道西侧、科达三路北侧,用地面积为2.32万平方米,总建面18.15万平方米,拟开发建设1833套。

2020年计划投资:4977万元

2020年建设计划:

第一季度:建筑方案设计10%;

第二季度:建筑方案设计完成100%;EPC总承包单位招标;

第三季度:EPC单位进场施工准备;基坑支护桩完成5%,土方完成3%;

第四季度:基坑支护桩完成,土方完成至20%。

责任单位:光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10.内衣基地产业配套宿舍项目

项目位于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科达一路与科达三路交汇处东北角,用地面积1.8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拟开发建设2394套。

2020年计划投资:8436万元

2020年建设计划:

第一季度:编制EPC单位招标文件;

第二季度:确定EPC总承包施工单位;

第三季度:基坑支护完成20%,土方开挖完成20%;

第四季度:接坑支护完成100%,土方开挖完成100%,桩基工程施工开始。

责任单位:光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11.薯田埔花园控停违法统建楼处置改造项目

项目位于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与科裕三路交汇处,占地面积为5.36万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30.93万平方米,规划套数2191套(含返还住宅)。

2020年计划投资:23250万元

2020年建设计划:

第一季度:开展方案设计;

第二季度:发布总包、电梯单位招标公告;

第三季度:完成规划调整,完成总包、电梯单位定标,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始拆除工程与施工准备;

第四季度:完成拆除工程,开始改造、加固工程。

责任单位:光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11.合水口花园控停违法统建楼处置改造项目

项目位于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与富利南路交叉口东南侧,占地面积为4.2万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28.54万平方米,规划套数2072套(含返还住宅)。

2020年计划投资:23303万元

2020年建设计划:

第一季度:开展方案设计;

第二季度:发布总包、电梯单位招标公告;

第三季度:完成规划调整,完成总包、电梯单位定标,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始拆除工程与施工准备;

第四季度:完成拆除工程,开始改造、加固工程。

责任单位:光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四)计划供应任务

2020年光明区供应任务1471套。光明区计划供应1471套,涉及2个项目,即勤诚达正大城和星河天地项目,计划于第四季度供应。

供应标准:一是对社会公开配租配售的项目,以发布配租配售通告为准;二是对未发布配租配售通告且由住房保障部门分配的项目,公共租赁住房以签订租赁合同(协议)为准,安居型商品房以签订买卖合同为准;三是企事业单位自行建设筹集、分配的项目,以分配结果报住房保障部门备案为准;四是拆迁安置房项目以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为准。

合理确定年度住房供应结构,原则上各区供应项目房源30%面向轮候家庭,确因住房供应不足无法满足轮候家庭需要的,可探索通过发放货币补贴方式予以保障。各区制定的货币补贴方案经市住房保障部门批准实施。

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局

(五)货币补贴

对符合条件且签订货币补贴协议的16户城镇住房保障家庭应保尽保,贯彻落实《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按规定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城镇住房保障家庭包括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

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局

协办单位:区财政局、区民政局

(六)配套设施建设

结合区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进度,对其周边的配套道路、教育、医疗以及相关公共配套设施开展建设工作,力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及同步交付使用。

责任单位:区建筑工务署

协办单位:区住房建设局

(七)缴交住房公积金

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支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缴存扩面工作,督促本区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

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局

协办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科技创新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局。

(八)质量与品质要求

实现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100%达到国家《绿色建筑评价规范》一星级以上或者《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规范》铜级及以上标准。按照《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的通知》(深建规〔2017〕1号)的要求,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应当实施装配式建筑和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并通过主管部门的技术认定。

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局

协办单位:区建筑工务署、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三、监督、考核与奖惩

(一)坚持月报制度及每月例会制度,加强协调和督办力度。

各责任单位编制2020年工作计划报区住房建设局备案,并于每月月底前将上月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报区住房和建设局。通过协调会议及月报制度,及时发现、协调解决项目责任单位在前期报建及建设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二)完善奖惩机制。

根据“保用地、保资金、保质量、保结果”的原则,对任务考核过程中,未完成任务进度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在2020底,对各责任单位及相关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行政不作为、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给政府工作带来被动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要按规定进行问责。对在落实工作得力、完成任务出色的单位及人员进行表彰与奖励。因开工及筹集任务较为紧张,现制定安居工程任务落实指标评分标准(光明区各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点击下载查看),区住房建设局将根据年终评估情况形成报告统一报区保障性安居工作领导小组。

四、宣传引导

区委宣传部应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宣传工作,正确引导公共舆论,提高住房保障工作的透明度,增强公众对住房保障工作和相关政策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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