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盐田区义务教育学位申请最新消息
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温馨提示
1、了解学区划分情况,可登录“盐田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重点办事服务—学位申请”查询。
2、我局已于2020年7月1日,向社会及家长发布了《盐田区2021年秋季小一和初一学位申请资料准备工作的温馨提醒》(具体内容见下文)
3、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盐田区已全面实行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住房锁定政策。了解学位住房锁定情况,请登录“盐田区学区房使用情况查询系统”,输入25位房屋编码或房屋地址进行查询,查询网址:点击进入
4、提供合法、有效、真实居住的住房证明材料是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就近入学的主要依据。为保障全体学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在2021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过程中,区教育局将联合街道、区公安局、区网格办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学位住房实际居住真实性的核查工作,核准学位申请与学位住房实际居住的一致性情况,请各位申请人务必提交合法、有效、真实居住的学位住房材料。
2021年秋季招生,若国家、省、市有新的政策,按新的政策执行。若有其他疑问,可拨打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25228527。
盐田区2021年秋季小一和初一学位申请资料准备工作的温馨提醒
一、招生对象
(一)小一招生对象
2021秋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其父母在盐田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二)初一招生对象
2021年6月小学毕业,其父母在盐田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二、学位申请所需资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
1.《盐田区2021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表》(报名期间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申请小一学位还需儿童出生证。
迁入户籍的时间需在网上报名启动之日前。
3.住房证明材料:申请人用以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应未被锁定。
(1)自有产权房者
购房时间需在2021年4月1日之前,产权份额应在50%以上(不含50%)。产权证只认可现行有效的产权证。
(2)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外国语学校、盐田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
《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18年2月28日之前,且不认可合租房;I类学位申请者租房不满3年但符合其他学校入读条件的,小学拟调剂为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初中拟调剂为盐田实验学校或云海学校第一志愿生源。
(3)非购房户申请其他类型学位的
《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21年4月1日之前,租期最短包含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2019年5月1日起,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停止办理蓝本《房屋租赁信息》,此前已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蓝本《房屋租赁信息》仍可用于学位申请。
提交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首次录入时间应在2021年4月1日前。《内地居民采集表》或《房屋租赁信息》只作为居住地依据,不纳入积分。
(4)非自有产权房的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模板:
4.计生信息核验:网上报名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5.市外就读六年级申请初一学位的需提供《2021年春季就读小六在校生证明》。
以上资料除4外,均需验原件。
(二)非深户儿童
1.《盐田区2021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表》(报名期间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申请小一学位还需儿童出生证。
港澳籍适龄学童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以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其父母与学童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3.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发证时间需在2021年4月1日前。
若申请人父母有一方为深户,则需提供深圳身份证,无需提供居住证。
4.住房证明材料:申请人用以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应未被锁定。
(1)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需在2021年4月1日之前,产权份额应在50%以上(不含50%)。
产权证只认可现行有效的产权证。
(2)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外国语学校、盐田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
《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18年2月28日之前,且不认可合租房;I类学位申请者租房不满3年但符合其他学校入读条件的,小学拟调剂为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初中拟调剂为盐田实验学校或云海学校第一志愿生源。
(3)非购房户申请其他类型学位的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可放宽到2020年8月1日之前,最短租期包括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2022年及以后年份招生,《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学位申请前一年的4月1日之前,租期最短包括学位申请前一年的4月1日至学位申请当年的8月31日。
2019年5月1日起,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停止办理蓝本《房屋租赁信息》,此前已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蓝本《房屋租赁信息》仍可用于学位申请。
提交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首次录入时间应在2020年8月1日前。2022年及之后年份提供实地居住《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首次录入时间应在学位申请前一年的4月1日之前。《内地居民采集表》或《房屋租赁信息》只作为居住地依据,不纳入积分。
(4)非自有产权房的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模板同“(一)深圳户籍儿童”中“3.住房证明材料”的“(4)点”。
5.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截至2021年4月1日,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6.计生信息核验:网上报名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7.市外就读六年级申请初一学位的需提供《2021年春季就读小六在校生证明》。
以上资料除6外,均需验原件。
(三)优惠人员子女
享受优惠政策人员子女除按户籍类别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三、学区划分
(一)小一学区划分
1.沙头角-海山片学区分布图
2.盐田街道学区分布图
3.梅沙街道整个片区属于梅沙未来学校的学区。
(二)初一学区划分
1.盐田外国语学校:大小梅沙片区。
2.田东中学:沙头角片区、海山片区。
3.盐田实验学校:盐田街道盐排高速路以北、梅沙片区。
4.云海学校:盐田街道盐排高速路以南(包括:云顶道、海桐居、港城蓝山雅园、半山半海、畔山庭院、御景台、半山溪谷、梧桐春晓、玺悦山、金山碧海,连同盐田高级中学-颐康院-水务集团-市外国语学校高中部整片区域)。
说明:
1.2021年秋季招生,若国家、省、市有新的政策,按新的政策执行。
2.住房学位锁定情况可登录“盐田区学区房使用情况查询系统”(http://ytjjk.sz.edu.cn/visitytgbxyxqfcx)进行查询。
3.学区划分可登录“盐田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重点办事服务—学位申请”查询。
4.小一、初一新生报名数据将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之后的数据我局不予采纳。
5.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25228527。
详细信息:深圳盐田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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