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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使用林地用途:深圳市第三儿童医院项目建设。
二、拟使用林地范围:龙岗区龙岗街道。
三、拟使用林地面积:0.4914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1年7月1日至7月7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6楼1609室,联系人:莫工,联系电话:28918210,邮箱:lggljlyk@pnr.sz.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予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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