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华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港嵘拔翠园项目安居型商品房第一批次房源第一阶段选房有关事项的通告。港嵘拔翠园安居型商品房第一批次房源第一阶段认购家庭资格核查结果公示已经结束。根据《深圳市华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港嵘拔翠园安居型商品房第一批次申购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申购通告》)以及《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港嵘拔翠园安居型商品房项目第一批次房源认购资格核查结果的公示》,港嵘拔翠园安居型商品房第一批次房源第一阶段合格认购家庭的选房名单、选房排位以及选房有关事项如下:
2021深圳港嵘拔翠园项目安居房第一批次房源第一阶段选房有关事项
一、选房名单及排位
根据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及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核查结果,第一阶段选房的领军人才及盐田区户籍合格认购家庭536户。根据《申购通告》,确定A队列(认购两房户型的选房队列)认购家庭429户,B队列(认购三房户型的选房队列)认购家庭107户。
具体名单及排位详:
二、选房有关事项
(一)选房时间
港嵘拔翠园第一批次房源第一阶段认购家庭的选房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4日。A队列和B队列认购家庭应于2021年11月20日9:00起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服务主页”—>“打印选房通知书”,在线打印选房通知书。
具体选房时间安排:
深圳港嵘拔翠园安居房第一批次第一阶段选房认购家庭选房时间安排
(二)选房地点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1018号精茂城一楼,交通指引:深圳盐田区港嵘拔翠园安居房选房交通指引及注意事项
因疫情防控需要,每个选房家庭最多安排两人到场参加选房。请参加选房的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健康监测。进入选房现场的所有选房人员健康码和行程码须为绿码。行程码显示为深圳市外返深人员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注意事项
1.已签订其它安居型商品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将不纳入本次选房名单。
2.认购家庭应当按照选房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携带选房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储蓄卡(余额超过人民币2万元,用于交纳2万元认购定金)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选房。
认购家庭委托其他人选房的,被委托人须提供经公证的选房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根据《申购通告》,认购家庭只能在其所在选房队列对应房源中选择一套住房,不能选择其他队列的房源。
4.认购家庭应当按照选房通知书规定时间到达现场选房。认购家庭选房排序到位,经现场呼叫选房三次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其选房顺序。认购家庭错过其选房顺序但在当天选房结束前到达现场签到,可在签到当场选房结束后按原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房;在当天选房结束前未到场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
认购家庭排序到位(不含补选)且其所在选房队列有待选房源但未选定住房或认购家庭未按规定时间选房的,均视为放弃选房。
5.认购家庭选定房号后,应按规定当场缴纳认购定金人民币2万元,并签订认购协议书。
认购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选房结束前签订认购协议书,或已签订认购协议书但在当日选房结束前书面声明放弃所选定住房的,均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上午场次的认购家庭选定住房后,在当日下午场次开场前书面放弃所选住房,且当日下午场次所属队列仍有待选房源的,其所放弃的住房纳入当日下午场次待选房源。除上述情形外,若房源所属队列的住房在当日选房场次未全部被选定,认购家庭当日所放弃的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若房源所属队列的住房在当场次全部被选定,认购家庭当日所放弃的住房由排在最后选定住房的认购家庭之后的认购家庭,在当日规定选房时间后,按照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房。
6.租住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的认购家庭,在签订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的同时,需办理租住住房延期退房相关手续。租住区级保障性住房的认购家庭,在签订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后,请及时咨询所在区的住房保障部门办理租住住房延期退房的相关手续。
7.选房期间,每天选房工作结束后,于当日24:00前,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服务主页”—>“选房结果公示”专栏及盐田区政府在线公布选房结果。
8.本阶段选房结束后,将根据《申购通告》安排开展第二阶段认购家庭的资格核查、公示和选房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告。
(五)认购家庭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认购受理截止后至签订购房合同前,认购家庭住房、婚姻、人口、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一层南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咨询电话:0755-88631666)办理信息变更(节假日除外)。轮候信息发生变化导致认购家庭不再符合认购或轮候条件的,将被取消认购或轮候资格,且不予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家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已选房的认购家庭应按照认购协议书的约定按时交纳购房款并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
三、监督、举报和投诉
上述项目住房认购家庭的信息,均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查询。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地址: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信访室,投诉举报电话:83788218。接听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盐田区沙头角海景二路工青妇活动中心12楼,投诉举报电话 :25037732。接听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面一楼(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室),咨询电话:0755-88631666。接听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地址:盐田区沙头角沙深路112号建工大厦11楼。咨询电话:0755-25365153。接听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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