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面向福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认租资格核查结果及有关事项的公示。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于2022年7月28日发布了《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福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2022年8月19日认租申请截止后,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对提交申请的16058户认租家庭的认租资格进行了核查。
2022深圳福田区面向福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租房认租资格核查结果及有关事项
一、合格认租名单
经核查,本次面向福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的汇裕名都花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最终合格认租家庭共15345户,不合格认租家庭共713户。
二、公示时间
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3日。
三、信息校正
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驳回认租申请有异议,请认租家庭在公示期内(2022年11月3日18:00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提交书面的信息变更或复核申请。因受疫情管控无法到现场的,请在公示期内致电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登记情况并提交申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四、放弃认租
如需放弃本次认租,请认租家庭在公示期内(2022年11月3日18:00前)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到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提交书面放弃认租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按上述要求办理放弃认租的不计入弃选次数。因受疫情管控无法到现场的,请在公示期内致电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登记情况并提交申请。
五、投诉举报和监督
认租家庭的有关信息,均可通过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住房保障服务专栏(http://zjj.sz.gov.cn/)查询。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福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2545394。
福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六、重要提示
(一)认租申请家庭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本次认租申请受理截止起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仍应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配租资格,如已选定住房,将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三)本次公示的合格认租家庭中,属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及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应认真核对公示内容中有无相应信息。如公示内容无相应信息,请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租家庭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四)认租家庭在轮候期间存在结婚或离婚情形,未在公示期间内自行变更轮候信息的,取消本次配租资格。存在结婚情形的,可通过登录轮候系统线上变更;存在离婚情形的,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现场变更,如双方均为深户则需双方到场。存在离婚情形的认租家庭实际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以变更后的人口数为准。
(五)合格家庭中,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非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有关说明:汇裕名都花园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温馨提示
(六)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将被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出轮候申请。
(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是否能参与学区划分及落实学位,以房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意见为准;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以房源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的意见为准。建议有学位、落户等需求的认租家庭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后谨慎选择,本单位不作任何承诺。
(八)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选房签约信息,后续将通过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发布。请认租家庭密切关注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留意有关信息发布并依时办理相关手续。
(九)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地址:福田区福强路益田五街福田花园大厦第1层102号,电话:0755-83818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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