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面向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2023年度第一批)。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现启动大鹏新区2023年度第一批面向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本次认租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7日。
房源概况
本次供应房源共202套,其中卓越蔚蓝铂樾府房源112套、安居鹏湾府房源90套。
(一)卓越蔚蓝铂樾府。
1.基本情况。
该项目供应房源共112套,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葵东路。其中,户型为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为62㎡的房源83套;户型为三房二厅,建筑面积约为77㎡的房源29套。
2.配租标准。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公布的二房一厅房源。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公布的三房二厅房源。认租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3.相关费用及注意事项。
(1)租金标准:目前该项目初步评估租金标准暂定为15.43元/㎡·月,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的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上级部门审批为准。此外,租金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
(2)物业服务相关费用按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收费标准执行。该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该项目尚未竣工,本次为预分配房源,房屋均为简装,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标准为准,预计交付使用时间为2023年8月。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4)单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出具的竣工测绘报告为准。
(二)安居鹏湾府。
1.基本情况。
该项目供应房源90套,位于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坪西路。其中,户型为一房一厅,建筑面积约为36㎡的房源25套;户型为二房二厅,建筑面积约为67㎡的房源35套;户型为三房二厅,建筑面积约为85㎡的房源30套。
2.配租标准。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公布的一房一厅房源。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公布的二房二厅房源。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公布的三房二厅房源。认租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3.相关费用及注意事项。
(1)租金标准:目前该项目初步评估租金标准暂定为15.57元/㎡·月,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的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上级部门审批为准。此外,租金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
(2)物业服务相关费用按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收费标准执行。该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该项目尚未竣工,本次为预分配房源,房屋均为简装,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标准为准,预计交付使用时间为2023年8月。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4)单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出具的竣工测绘报告为准。
配租对象
2023年3月23日前(含当日)取得大鹏新区户籍,且同时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大鹏新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如户籍发生变更的,应在2023年3月23日18:00前完成相关信息变更。
配租规则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上述各序位中,户籍在册轮候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在该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户籍在册轮候残疾人家庭及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优先安排解决”原则在该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在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之后)。优先对象间的选房顺序依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1.网上认租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9:00至2023年4月7日18:00。2023年4月7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无意向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2.有意向且符合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认租条件的在册轮候人,请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页面,点击页面的“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凭账号和密码登录轮候系统,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网上认租申请入口:微信搜索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公众号,在聊天对话框发送【公租房】即可获取。
3.在册轮候人如轮候信息发生变更(如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等),应在2023年4月7日18:00前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提交信息变更申请,咨询电话:0755-88631666。
(二)看房事宜。
本次供应项目目前仍处于施工中,不安排看房,有意向认租本次供应项目的在册轮候人,请查看项目平面图。
(三)认租资格核查。
认租结束后,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
(四)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排名1~202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203~404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405位及以后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
上述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五)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重要提示
(一)请在册轮候人充分考虑入住时间,本次供应项目尚未竣工,入住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如有迫切入住需求,请慎重考虑。
(二)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中深圳市户籍在册轮候人具体名单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址查看。
(三)认租人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所选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因在册轮候人较多,房源按照轮候排序选完即止。请在册轮候人密切关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留意后续发布的有关通知通告等信息,该网站是唯一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请以此为准。相关申请人须依时提交资料、办理签约等相关手续。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
(五)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预分配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六)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选房签约结束后,如本批次项目仍有剩余房源,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视情况统筹调配使用。
(八)本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落户及办理居住证问题,请咨询大鹏新区教育部门及项目辖区所属派出所意见。
(九)如配租时物业管理费和停车管理费等费用标准还未确定,则后期管理单位将按照相关部门规定的统一价格执行,收费标准不超过相关部门规定的价格上限,合同期内相关费用标准可根据市场行情、人力成本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十)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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