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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鹏新区2026-2027学年幼儿园学位申请指南

招生对象

1.小班:2022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2.中班:2021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3.大班:2020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幼儿园应当优先满足3-6周岁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在满足3-6周岁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前提下,有条件招收托班幼儿的幼儿园,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可招收2-3周岁托班幼儿。

学位申请流程

(一)公办幼儿园学位申请流程

1.网上预报名。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政务服务”-“教育”-“幼儿园报名”,选择入读的幼儿园进行报名。

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5月26日9:00—6月2日17:30。

2.现场提交材料。向报名的公办幼儿园提交纸质证明材料,幼儿园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公办幼儿园提交资料时间为6月5日—6月6日,6月9日前幼儿园完成资料审核。

3.系统提审资料。由后台统一进行报名资料的提审,时间为6月10日-6月18日。

4.公布录取结果。所有公办园于6月23日通过“大鹏幼教”微信公众号或幼儿园公告栏公布录取名单。家长可于6月23日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二)民办幼儿园学位申请流程

1.网上预报名。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政务服务”-“教育”-“幼儿园报名”,选择入读的幼儿园进行报名。

民办幼儿园报名时间:5月26日9:00—6月25日17:30。

2.现场提交材料。向报名的民办幼儿园提交纸质证明材料,幼儿园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民办幼儿园提交资料时间为6月26日—6月27日,6月28日前幼儿园完成审核。

3.系统提审资料。由后台统一进行报名资料的提审,时间为6月29日-7月3日。

4.公布录取结果。所有民办园于7月8日通过“大鹏幼教”微信公众号或幼儿园公告栏公布录取名单。家长可于7月8日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三)补录及托班招生。集中招生结束后,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启动补录和托班招生。具体时间及招生计划通过“大鹏幼教”微信公众号或幼儿园公告栏另行通知。

(四)新生注册。请家长关注各幼儿园招生录取公告,或拨打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了解新生注册安排。

学位申请材料

(一)现场提交的材料

现场提交的材料应与网上报名信息相符。

1.《大鹏新区幼儿园2026年秋季*班学位申请表》一份。家长网上预报名成功后,从系统导出申请表签名提交。

2.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明。

3.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港澳台籍儿童的父母任一方还需提供通行证(回乡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深圳户籍;(2)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4.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港澳籍提供我市各级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5.住房材料。

6.儿童父母任一方参保缴费明细及参保证明。

(二)入园前提交的材料

入园体检表。新生(含转园儿童)父母应在8月中下旬带孩子到大鹏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关于学位申请材料的说明

(一)住房材料(提供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

1.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提供我市相关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明,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且产权份额≥51%。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及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表;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全市统一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规定的备案号)和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如果产权人不是父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该生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并按特殊住房处理。

2.房屋租赁凭证:由大鹏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亲,房屋用途为住宅用途或商住两用。

房屋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无法提供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的租房家庭,请主动前往所在社区工作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此前已办理且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蓝本《房屋租赁信息》仍可用于学位申请。

备注:根据《深圳市社区网格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办法》,社区网格管理部门不再接受个人申请查询本人居住登记信息,也无法打印《内地居民采集表》。但非深户籍申请人父母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或“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并打印《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深圳户籍申请人父母可联系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查询本人登记在学区范围内的居住信息,并完整地记录最新一条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在申请学位时完整地填入报名系统,验核时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匹配。深户租房人员须提供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3.公共租赁房:提供与住建部门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人才住房:提供购房合同或与住建部门(或人才住房专营机构)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5.祖屋(含原住民拆迁安置房、自建房):属于原村民祖屋类别的,应由所在社区工作站开具属于祖屋的相关说明材料(祖屋〈含原住民拆迁安置房、自建房〉证明)。

6.特殊住房(包括军产房、集体宿舍、统建楼、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

(1)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信息登记证明材料。

(2)集体宿舍:适龄儿童父母须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须提供:a.该宿舍属于雇主所有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租赁信息)、内地居民采集表等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b.适龄儿童的父母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c.雇主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属于集体宿舍的说明材料。

(3)统建楼、集资房: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所在社区工作站开具的住房有关证明材料。

(4)自建房:应提供辖区办事处开具的自建房证明材料。

(5)商务公寓:除提供合法房产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证明该商务公寓为父母的市内唯一住房。

上述特殊住房有关证明材料的模板可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政务服务”-“教育”-“学前教育”-“表格下载”进行保存下载,证明材料请按照模板出具。

(二)儿童入园预防接种证明

家长可到社康中心办理或网上打印。

1.在深圳接种且持有接种卡或条形码的儿童,家长可关注公众号“深圳疾控”或“深圳卫健委”,进入“打疫苗-入学查验”,进行查验并直接打印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2.在异地接种儿童或在深圳市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中没有档案信息的儿童,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附近接种单位进行查验并开具此证明。

(三)非亲生父母抚养或监护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料

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申请审批表;属于收养儿童,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收养关系资料;属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监护人的相关资料。

(四)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材料

现役军人子女申请入学,需在大鹏新区管委会1216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科完成登记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1.《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2.《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学前教育备案表》;

3.相关证明材料:

(1)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2)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3)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居住信息或单位宿舍证明;

(4)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录取办法

每个适龄儿童同一时间段限报一所幼儿园,录取方法按照“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办法,先从第一类型录取开始,录满后再录取下一类型,直到录满为止。如同一类型的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高低先后录取。先以缴纳社保和医疗保险的重叠时间长的优先,如果继续同分,则以居住时长者优先。

(一)学位类型

第一类型:大鹏新区户籍,申请园所属办事处商品房(父母有合法产权房〈含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且产权份额≥51%,下同);或辖区内原居民,祖屋。

第二类型:大鹏新区户籍,申请园所属办事处特殊住房(父母有军产房、集体宿舍、统建楼、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必须为家庭名下唯一住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51%,下同);或深圳其他区户籍,辖区内商品房。

第三类型:大鹏新区户籍,申请园所属办事处租房(公共租赁房、人才住房,下同)或深圳其他区户籍,辖区内特殊住房。

第四类型: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外籍),申请园所属办事处商品房或深圳其他区户籍,辖区内租房。

第五类型: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外籍),申请园所属办事处租房或特殊住房。

公办幼儿园有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和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招生按照“优先满足本小区居民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原则,同一类型优先录取本小区居民;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则面向办事处内居住的所有适龄儿童。

(二)积分方法

社保积分方法:按申请儿童的父母在深圳市累计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重叠时间来计算加分。在已缴纳一年的基础上,每满一个月加0.1分。若因工作变动、公司倒闭等特殊原因社保缴费中断3个月以内的,视为连续社保;超过3个月的,只计算后半部分缴纳时间,补缴年限不予计算。若申请儿童的父母双方均提供社保,只计算同时缴纳时间较长的一方。积分计算时间到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30日为止。社保积分计算公式为(社保总月数-12)×0.1,不足1月不积分。

居住时长积分方法:按申请儿童家庭在片区(小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计算积分,居住每满1个月计0.1分,不足1月不积分。计算已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房产证申请材料的是房产证发证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提交租赁凭证申请材料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提交属于祖屋的说明材料或特殊住房申请材料的是儿童父母户籍迁入该片区的日期。积分计算时间到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30日为止。时间为连续计算,如居住时间中断超过1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

积分不封顶。申请儿童和父母到园初审时不能提供有效的积分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积分。

温馨提示

(一)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方案,提前备齐学位申请材料。申请学位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幼儿园提交申请材料。没有预报名或申请材料不齐或其他不符合申请要求的,幼儿园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和到幼儿园递交申请材料的,其先后顺序不影响学位申请受理和录取。

(三)为避免网上预报名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建议家长在规定时间内错峰上网填写报名信息。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幼儿园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1.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2.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网上预报名填报信息不一致的;

3.未在指定时间段申请学位的;

4.同时申请两所以上(含两所)幼儿园的。

(五)新区全面实行公民办幼儿园同一标准、同一平台招生,民办幼儿园学位申请参照公办幼儿园招生标准统一执行,所有儿童须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招生平台上报名,进行资格审核。

幼儿园招生相关职能部门电话

(一)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教育科:0755-88159370、0755-88159375

(二)深圳市公安局户政咨询中心:0755-84465000

(三)大鹏新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

葵涌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0755-89778333

大鹏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0755-84308001

南澳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0755-84311223

(四)社保部门

深圳市社保局大鹏分局(葵涌):0755-84206962

大鹏社保站:0755-84302393

南澳社保站:0755-84402540

(五)新区妇幼保健院:0755-84300018-8000

大鹏新区2026-2027学年幼儿园招生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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