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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养狗有什么要求 这些行为将被罚

大家好

今天是窗妹又营业啦

窗妹最近跟几个朋友聊天

突然聊到了,自己最幸福的时刻是什么时候


雅雅:加班回到家,狗子蹲在门口等我

十一:周末,两人一狗三餐零工作

铭子:如果有一天我家狗会自己收拾自己“粑粑”,那就是最幸福的时候

窗妹:......


果然,狗狗是人类的好朋友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

走在大街小巷里,总会看到有人在遛狗

窗妹住的小区里

每天晚上都有十几只狗狗在花园玩耍

随着养狗的人多了不戴狗绳遛狗、随处大小便的现象也随着增多文明养狗的事情就更加引起大家注意现在,深圳正大力查处不文明养犬行为已经开出多张罚单

8月14日,全市共依法收治流浪犬158只,查处散养犬14宗,查处遛狗不牵绳、犬只随地便溺、携带犬只进入禁止或限制类公共场所等不文明养犬行为76宗,查处烈性犬2宗,查处无证犬只30宗,立案处罚23宗,罚款10100元。

今天我们就来说说不文明养犬遇到不文明养犬怎么办呢?

开展“睦犬行动”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


自6月以来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明养犬

统一执法日行动

对不文明养狗行为进行处罚


深圳开展统一执法日行动

查处时间:两周一次,白天和晚上都有

区域:全市,商住小区、城中村

范围:严查流浪犬、禁养烈性犬、不文明养犬行为、不办理狗证等。


自6月以来

已开展多次整理行动

开出多张罚单、罚款、收治流浪犬


查处结果:

6月

查处不文明养犬行为248宗;开具处罚书38宗,罚款24300元,收治流浪犬191只。


7月

18日,查处不文明养犬行为202宗;查处无证养犬37宗,查处非法饲养烈性犬9宗;开具处罚书37宗,罚款15900元。

31日,全市共查处不文明养犬行为251宗;查处烈性犬2宗;查处无证养犬43宗;立案处罚10宗;罚款5000元。


8月

全市共依法收治流浪犬158只,查处散养犬14宗,查处等不文明养犬行为76宗,查处烈性犬2宗,查处无证犬只30宗,立案处罚23宗,罚款10100元。


“毛孩子”们很可爱

但是生活中的这些情况

很可能会对周边的人造成困扰

例如:遛狗不栓狗绳、

随地大小便后主人不收拾

携带狗狗进入公共场所等等


那,我们遇到这些行为该怎么处理呢?


遇到这些不文明养犬行为可以这样做


01狗乱叫扰民


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

狗狗乱叫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的,主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违反规定的,我们可以这样举报:

可以告诉物业处或者打电话给城管举报。


02遛狗不牵绳


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

狗狗在户外活动时,应带上狗绳,由成年人牵领,并携带狗证出门。

违反规定的,我们可以这样举报:

如果是在小区遇到,可以告诉物业处,由物业处暂时扣留狗狗;

如果是商场遇到,可以告诉商场管理处,暂时扣留狗狗。


03随地大小便


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

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

违反规定的,我们可以这样举报:

如果是在小区遇到,可以告诉物业处,由物业处暂时扣留狗狗。


04不文明乘坐电梯


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

携带犬只乘坐电梯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伤人。

*有效措施指的是:给狗狗戴上嘴套(也有叫头套的)

违反规定的,我们可以这样举报:

如果是在小区遇到,可以告诉物业处,由物业处暂时扣留狗狗;

如果是商场遇到,可以告诉商场管理处,暂时扣留狗狗。


05公共场合遛狗


据《深圳市养犬条例规定》

禁止携带犬只进入以下场所:

*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除外

1.除出租小汽车以外的其他公共交通工具;

2.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

3.影剧院、博物馆、展览馆、歌舞厅、体育馆、游乐场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

4.公园、社区公共健身场所、候车厅、候机室等公共场所;

5.还有根据需要划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违反规定的,我们可以这样举报:

如果是在小区遇到,可以告诉物业处,由物业处暂时扣留狗狗;

如果是商场遇到,可以告诉商场管理处,暂时扣留狗狗。


划重点

公园也是不可以携带狗狗进去的

但是,深圳有宠物主题公园

(地址:福田区景田北六街公园)

住在那里附近的朋友们可以带狗狗进去玩


06不办理狗证


据《深圳市养犬条例规定》

养狗的人应当到住所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申请养犬登记。

违反规定的,我们可以这样举报:

可以向住所地行政区域内的养犬登记点,进行举报。


自家狗狗还没办理狗证的朋友

可以线上办理

办理入口 

在“深圳之窗”对话框,发送【狗证】

即可获取申请入口


除此之外

还有这些养狗行为也是不文明的行为

违反规定将会被处以一定程度的罚款


以下行为也属于不文明养狗行为


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

1.狗狗进行户外活动时,应当由成年人牵着,并携带狗证和戴束犬链。

2.外出遛狗需要携带狗证,并遵守下列规定:

(1)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2)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

(3)携带犬只乘坐出租小汽车的,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

(4)携带犬只乘坐电梯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伤人。

3.禁止携带狗狗进入下列场所:

(1)除出租小汽车以外的其他公共交通工具;

(2)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

(3)影剧院、博物馆、展览馆、歌舞厅、体育馆、游乐场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

(4)公园、社区公共健身场所、候车厅、候机室等公共场所;

(5)区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划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上述公共场所应当标明禁止犬只进入。

违法以上规定,将会收到这些处罚:

携带狗狗进行户外活动、进入禁止进入的公共场所或者限制狗狗进入的场所的,管理单位可以暂扣狗狗,由区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500元罚款。


4.狗狗乱叫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的,主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狗叫:

被投诉三次以上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区主管部门可以暂扣狗狗10日以下。


5.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养犬人应当到住所地行政区域内的养犬登记点,申请养犬登记。

违法以上规定,将会收到这些处罚:

未经登记擅自养犬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登记,每只处以500元罚款;逾期未补办登记的,每只处以2000元罚款,并可没收犬只。


生活中遇到的不文明养狗行为

均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举报方式

如果真的遇到这样的不文明的行为我们应该与狗狗主人进行沟通
沟通无效,那么我们可以举报

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

直接拨打市城管局24小时服务热线“12319”

2、微信举报

可以在“美丽深圳”上进行举报。

举报步骤:进入“美丽深圳”公众号→点击菜单栏的“我要爆料”即可举报。


最后窗妹想说

狗狗真的是很可爱很贴心的动物

很多人其实都有养狗的经历

铲屎官们爱护自己狗子的同时

应该让更多人接纳它们并不对别人造成困扰

让它们更好的融入我们的生活

让大家更喜欢它爱护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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