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魅力深圳>>深圳城事>>社会资讯>>正文

中日社保协定9月1日生效(附互免险种范围)

近日,人社部发布通告,中日社保协定将于9月1日生效。

微信截图_20190829140222.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社会保障协定》将于2019年9月1日生效。根据协定,日本免除中国在日本企业的派遣员工以及船员、空乘人员、外交领事机构人员和公务员缴纳厚生年金和国民年金的义务,中国将免除日本上述在华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义务。此外,与中方人员在日本共同生活的配偶和子女,在一定条件下也可申请免除在日期间的社保缴费。

中日社保协定生效后能够有效维护两国在对方国家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减轻双方企业和人员的社保缴费负担,进一步促进两国经贸关系,便利人员往来。

除中日社保协定外,中国还与德国、韩国、法国、卢森堡、塞尔维亚等11个国家签署了双边社保协定,其中9个已生效。

中日社保协定互免险种范围

中国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日本为国民年金(国民年金基金除外)和厚生年金(厚生年金基金除外)。

派遣人员免除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期限

派遣人员首次申请免除缴费期限最长为5年。如派遣期限超过5年,经中日两国主管机关或经办机构同意,可予以延长。

中方适用免除在日本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1.派遣人员:指受雇于在中国领土上有经营场所的雇主,依其雇佣关系被该雇主派遣至日本领土上为其工作的人员。

2.航海船舶上的雇员:指在悬挂中国船旗的航海船舶上受雇的人员,及通常居住在中国领土上,在悬挂日本船旗的航海船舶上受雇的人员。

3.航空器上的雇员:指受雇于在中国领土上的雇主,在国际航线的航空器上工作的人员。

4.外交领事机构人员、公务员:外交领事机构人员指《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中定义的相关人员。公务员指中国派遣到日本领土上工作的公务员及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同等对待的人员。

5.例外:中日两国主管机关或经办机构可同意就特定人员或人群,对《协定》第五至八条作例外处理,条件是此人或此类人受中日两国任一国法律规定管辖。

6.随行配偶和子女:派遣人员、公务员、例外人员的随行配偶和子女,可以免除日本国民年金(国民年金基金除外)缴费,条件是满足日本法律规定关于社会保障协定实施的要求。但是,应其配偶和子女申请,前述规定将不适用。

详细信息:中日社保协定主要内容

搜索或扫面文末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公众号,回复关键词【社保】,获取深圳社保相关信息查询最新消息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

qrcode_for_gh_04f6adc5f733_430

相关推荐

2020年深圳绿色物业管理项目星级标识评价申报指南

2020-03-25

2020金星大距时间汇总(附直播入口)

2020-03-25

2020金星东大距介绍+直播入口

2020-03-25

深圳疫情期间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热点问题汇总

2020-03-25

防疫健康信息码将实现全国一码通行(附申请入口)

2020-03-25

深圳受疫情影响的科技计划项目相关工作安排详情

2020-03-25